近日,认证信息为“云南大理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微博“问政大理”发出一则警示公告称,一名叫赵锡永的人冒充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副部长级巡视员身份,在昆明、玉溪、澄江、通海等地区调研并发表言论,请各地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通过网络检索发现,赵锡永,男,年龄不详,头衔为“清大远景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经济学博士、教授、研究员,国务院研究室司长,长期致力于国家发展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服务经济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与指导实践。”在媒体公开报道中,其身份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副部长级巡视员”之间经常变换。
从2010年开始,赵锡永就在湖南娄底和云南昆明、玉溪等地行骗,不少政府官员信以为真,甚至聘其为政府顾问。
2010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锡永被聘为娄底经济开发区经济顾问。4月22日,在娄底市委统战部、工商业联合会等发起的“情系玉树,大爱无疆”捐赠活动上,赵锡永作了“把握机遇、调整结构、转变方式、加速发展”的报告。
2012年11月4日,根据《昆明日报》报道,赵锡永以“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名义出席了“2012‘收获金秋’投资昆明年会”,昆明市委书记和多名市领导出席了这次年会,赵锡永在这次年会上透露“云南省桥头堡2012~2020年规划已经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复”。
2012年10月26日,“中国绿色柴油机产业发展论坛”在同济大学召开。赵锡永以“国务院研究室正司级巡视员”的身份作《乘用车柴油化在中国的现实意义》的演讲。
2013年1月,赵锡永出席了昆明理工大学与两家企业的合作挂牌仪式,该学校领导与云南省科技厅一名副厅长出席了这一活动。
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赵锡永率专家组在玉溪市和玉溪下属的通海县、澄江县进行了调研。
2013年3月8日国务院研究室发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公文称,“我单位没有赵锡永这个人,也未组织什么所谓专家组赴云南考察调研”。公文还提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省内相关地区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揭露赵锡永的诈骗行为。”
然而,截至目前,赵锡永的真实身份仍无法得知,受骗的地方政府及与此相关的国务院研究室均未报案。3月1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云南省政府研究室询问事件进展,对方回答:没有新的进展,和在网络上看到的差不多,下面的地、州没有反馈进一步的信息。如果这个人再出现,就会采取措施。当被记者问及为何不报警时,这位工作人员称有事,随即挂掉电话。
此前,有人假冒高官的朋友、亲戚诈骗,如今有人冒充“京官”到地方政府行骗。有人质疑,赵锡永在湘、滇两省的行骗活动,均有各级官员陪同视察,其间,这些官员有没有发现赵锡永可能存在“政治理论水平低、指导能力不足”,还是赵锡永本来就是一个官员型、学者型“人才”,一次次指导、报告都能令官员们“虚心聆听,收获很大”?
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岳认为,首先,它暴露了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官本位”的思想和“惟上是从”“惟官是从”的心态。其次,政务公开环节不透明。如果国家高层政府机关人员的信息及人事变动能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出来,这种骗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
记者在国务院研究室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发现,除了党组书记、成员等领导信息外,国务院研究室8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均无相关人员信息可查询。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上,记者发现在“中心专家”栏目中,在职人员(包括研究员)与老专家的人员信息按姓氏笔画排序都列了出来,但还是让赵锡永们钻了空子。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从地方政府的角度,他们不审查官员的真实性,看重骗子手中的“权力”而上当;从中央的角度来说,与地方信息沟通不畅。“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古代还有情有原,而现在,通过网络或电话,很多信息都可以查询得到,但是一些地方的官场风气往往充斥着对权力的追逐,只要说中央来的,就请客吃饭送礼。”
为什么地方政府乐于接待“京官”?
“地方官员想得到领导肯定,为个人职务升迁或争取项目上得到帮助。有的公司与当地政府打交道后,在政府面前积累了好的印象,政府对其引荐人身份考察就会忽视。加上之前在媒体上做的报道,赵锡永们把过去的经历复制,领导了解不深入,加上中间人的引荐和渲染,当地政府极容易受骗。”刘岳说。
200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赵锡永等人巧妙地利用了当前机制上的漏洞。”刘岳说,当前上下级公务一般属于对口接待,这里面有个业务对口体系。赵锡永们选择到县、地市级,利用一些基层官员对业务渠道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的缺点从事行骗活动。
赵锡永假冒高官行骗被曝光后,接待他的单位纷纷表示没有受到损失。对此,庄德水认为,地方政府说没有损失肯定是不负责任的,首先第一个损失就是政府的公信力,这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另外,行政成本包括接待、送礼等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接待过的政府单位知道自己上了当,选择不报警,有掩盖自己错误的嫌疑,不敢说自己犯的错误,也不敢说自己被骗,说到底就是逃避责任。”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说,此事涉及招摇撞骗罪,即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纪检部门需要介入追究,当事人在接待单位讲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有无收受钱财、有无引进项目的承诺、中间引荐人是谁等,现在看来都不可得知。我们需要更详细的过程披露和进一步的处理结果,但是,现在却没有。”刘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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