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收到了“非常6+1”栏目组的中奖信息,别轻信,一定要核实准了,长春女子小红(化名)就因轻信中奖,被人骗了44万余元。昨日,骗钱者之一的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收到“非常6+1”中奖短信
小红在长春一家私企工作。2009年10月31日,手机“叮铃铃”响了,小红拿起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的短信。
“短信的内容说我中了中央电视台‘非常6+1’栏目组的场外观众奖三等奖,奖品是一部手机和5.8万元的奖金。”小红说,短信的后面还留着一个“400”开头的电话,和一个手机号码。
小红以前经常看“非常6+1”,也看到有场外观众中奖。“而且当时觉得‘400’的电话也比较可信,就当真了。”小红说。
先后给对方汇款44万余元
“对方说我中了场外观众三等奖,如果领取奖品需要1000多元的手续费,并给了我一个银行账号。”小红说,她马上到银行给对方汇过去1680元。汇完后,对方又打电话称,小红还需要上交个人所得税。小红又给对方汇了一笔钱。
本以为马上就能拿到奖品和奖金,可对方竟声称奖品升级为一等奖了,奖金有68万元。小红先后给对方汇了13笔款,共计44万余元。小红等了很多天,发现“奖金”并没有打进她的账户,她感觉被骗了,就报了警。
其中一名骗子被抓 获刑9年
2012年8月份,骗钱者之一的海南籍男子陈某在海南省儋州市被抓获,并押解回长春。
陈某交代,2009年10月,他伙同另外两人假冒中央电视台“非常6+1”栏目组,在儋州市一家网吧内,通过网络利用飞信的方式群发中奖信息骗取钱财。
“有一天,一个长春的号码打来,打电话的是位长春女子,她向我们询问获奖的事情。”陈某说,他当时冒充“非常6+1”栏目组的陈涛经理,另外一个同伙冒充公证员,取得了长春女子的信任。
陈某说,后来他们又以交手续费、交个人所得税及奖金升级等理由,让长春女子汇款,前后一共骗了40多万元。
陈某交代,作案时用的是“400”电话,几张银行卡是在网上买来的,取完钱就扔掉了,最后三个人平分了40多万元。
3月19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奖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记者 李雄 王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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