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赵应齐 通讯员 黄凤仪(发自江门)
一对未婚男女同居生了小孩,却因为经济条件差无力抚养,便以1万元的价格将出生两个半月的女儿转手送给别人抚养。近日,新会公安局发现一起市民用造假的出生证上户的案件,将涉嫌售卖亲生女儿的王某夫妇和中间人等全部抓获,并顺藤摸瓜破获另外一起拐卖婴儿案。
案发
出生证造假,婴儿是收养的?
3月8日下午3时,新会公安局大鳌派出所民警在受理户政业务时,发现一名冯姓男子递交的新生婴儿出生证有问题,再仔细一对照,发现竟然是伪造的。
如果一个新生婴儿的出生证是伪造的,那么该婴儿的出生肯定也有问题!为了进一步求证真假,民警让该名男子先将入户的相关资料留下,待派出所领导审批后再通知其前来办理入户手续。
民警通过详细侦查,确认了冯某所入户的婴儿并非他与妻子所生,很有可能是被拐卖的儿童。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即赶赴大鳌镇将涉案的冯某夫妇传唤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并将案中的女婴(两个半月大)交由女民警专门照顾。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冯某夫妇(均为大鳌人)交代了女婴是从一名姓张的女子手上买回来收养的。
案情
万元卖女,“父母”得5500元
根据冯某夫妇提供的线索,民警火速从大鳌赶往会城,于当日19时许,在会城同德三路一商铺内抓获贩卖女婴的嫌疑人王某(男,35岁,四川人)和张某(女,22岁,广东云浮人,均为女婴亲生父母)。20时许,涉嫌在贩卖女婴中充当中介人的梁某(女,36岁,双水镇人)亦被抓获归案。
经查,王某原在广州开办皮具厂,张某是他的员工,两人之前一直保持着同居关系,但没有登记结婚。去年年底,王某开办的皮具厂因生意不佳关门倒闭,两人随后来到江门新会给人打工。2012年12月26日,怀孕多时的张某在会城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孩子的出生给原本就经济窘迫的两人带来很大负担,最终两人经过商量后,决定把女婴送给他人抚养。两人于是找到了中介人梁某,委托其寻找想收养婴儿的家庭,而梁某就找到另一名中介人“珍姨”(在逃)寻找到了没有生育能力的冯某夫妇,并相约今年1月4日到张某位于同德路的暂住地看婴儿。
经过协商,见面后双方没有异议,梁某当时就收取了冯某夫妇10000元,将女婴卖给冯某夫妇抚养。事后,梁某将其中5500元交给王某,2000元交给“珍姨”,自己获利2500元。
追案
顺藤摸瓜,民警再破拐卖案
可是,那张伪造的出生证到底从何而来呢?几经周折,民警于3月15日,在大鳌镇东卫村一住宅内将伪造国家公文的嫌疑人林某(男,38岁,大鳌人)抓获。经讯问,林某交代了帮冯某办理假出生证的经过,同时,林某还交代了自己现在所抚养的女儿也是他们夫妇通过他人购买所得的,当时是委托其妻子冯某(女,37岁,大鳌人)的朋友吴某(女,39岁,大鳌人)办理的假出生证,而该村妇女干部郭某(女,50岁,大鳌人)在明知女婴是买来的情况下还帮他们开具了相关证明,以此瞒骗相关部门,为其购买的女婴顺利入户。
得知此情况后,民警赶赴大鳌东卫村,抓获林某的妻子冯某,后分别在会城和大鳌镇将涉嫌拐卖儿童的吴某、郭某抓获归案。同时解救出被拐卖的女婴(6个月大)。
至此,案件渐渐水落石出,林某夫妇交代了2012年经吴某介绍,到台山市四九镇向一对夫妻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女婴抚养的事。民警前往台山进一步追查。现在两名被拐卖婴儿已送新会儿童福利院寄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民警依法将涉嫌拐卖儿童的张某、王某、梁某、冯某夫妇、林某夫妇、吴某、郭某刑事拘留。
赵应齐、黄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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