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张武才、宋敏华、记者朱超报道:一村主任因车祸欠下巨额外债,为能快速还清欠款而借问路之名绑架一名留守儿童。3月2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经德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绑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据悉,被告人徐某系乐平市一村委会主任。2011年,徐某因交通事故赔偿向亲友借债20余万元,为能迅速还清欠款,萌生了绑架勒索钱财的想法。2012年3月27日,徐某到上饶市弋阳县购买手机卡、手机,并借用他人名义办理4张银行卡,预谋实施绑架。同年4月15日,徐某准备好绳索、透明胶等作案工具,驾驶汽车从乐平市家中出发到周边乡镇寻找作案目标。其行车至德兴市黄柏乡尚和村胡家候车亭路段时,偶遇从姐姐家回去的被害人张某(2000年11月8日出生,系一留守儿童)在亭中避雨,徐某见其孤身一人,遂以问路为名,将张某骗上汽车,随后将其强行带至乐平,先后控制于家中的老房子、新房子等处。
在绑架过程中,被告人徐某对张某实施恐吓和殴打,致使张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同时向张某的家人发出勒索短信,索取现金16万元。
德兴市法院获知案发信息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一方面主动参与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走访周围群众,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建议侦查员及时采取手段,密切关注被害人亲属与犯罪分子的联系情况,以进一步确定犯罪分子的活动轨迹。经过公安、检察的共同努力,终于在乐平市众埠镇抓获徐某,同时安全解救出被绑人质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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