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曾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郭德纲弟子机场打人事件已有最终结果。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郭德纲的3名弟子赔偿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摄影器材损坏发生的维修费5980元,赔偿该公司摄影黄某医疗费等1911.27元;判决打人者王海赔偿该公司司机刘某1576.13元。
去年1月9日23时许,因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公司摄影黄某未经郭德纲同意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擅自对郭德纲进行偷拍,王海及3名德云社工作人员与黄某和司机刘某发生冲突。后王海对刘某进行了殴打,德云社3名工作人员对黄某进行了殴打。事后经鉴定,黄某和刘某所受伤情均为轻微伤。
公安机关分别对德云社3名工作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天或12天,并处罚款500元。事后,黄某、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298.27元,摄影器材维修费5980元。同时,刘某将王海诉至法院,索赔包括植发费在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44376.13元。
被告方认为,黄某和刘某对纠纷的发生也有过错,对于医疗费和误工损失,他们同意按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同意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植发费。对于摄影器材维修费,他们均不认可损坏,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王海对刘某进行了殴打、德云社3名工作人员对黄某进行了殴打,应当赔偿相应的医疗费及因身体受伤产生的误工费。关于王某、刘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亦未予支持。关于植发费用,因未实际发生,法院亦未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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