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薇 王雅楠 发自香港 昨日上午10点多,因为携带奶米粉被香港海关“误判”的深圳徐先生,在南都记者的陪同下来到落马洲警署撤销监控,拿回被扣押的米奶粉和3000元保释金。
昨日的香港立法会上,针对议员质疑,港府强调某些子母奶及老年奶粉也同样受规管,并且网购、快递以及海外购买的过境香港奶粉同样限带。
撤销控罪15分钟搞定
3月15日,徐先生在返深过关时,被香港海关带到问询室接受笔录,随后被带到落马洲警署正式落案监控,一切皆因为他过关时手提的两罐奶粉和三罐奶米粉。当时,海关给的解释是“奶米粉属于限带范围”。随后香港食品卫生局澄清“奶米粉不限带”,香港海关及港府随后道歉。
昨日10点,记者在落马洲关口见到徐先生时,他显得十分轻松,“就算是当时被带到警署,我也比较淡定,当时想该怎么走流程就怎么走吧,还好20号那天就收到了警署通知会撤销控罪。”
随后一并来到落马洲警署,报案室的一名警员帮徐先生做完撤销控罪,退还保释金3000港元,整个过程耗时15分钟左右。记者观察,警员并没有再盘问徐先生,而是写了份说明,然后核对了相关信息等。不过,警员完成工作后,并没有像徐先生所期待的那样,作出任何道歉说明。
事后另一位工作人员将徐先生带到接见室,拿出透明袋包装并且标有序号的罐装奶粉和米粉,一共5罐并且逐件给徐先生核对产品。
共12宗被错误扣查个案
“先通过后审议”的香港“限奶令”实施近一个月,乌龙抓错12人。昨日下午立法会进出口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进行了第五次审议会议,讨论《进出口条例》的附属法例的修改,多位议员对“配方奶”的定义、弃置箱的设置、政策检讨的时间等提出了各项质疑,港府也一一作出了回应。
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陈钧仪在昨日立法会上表示,现时限奶令的定义已充分反映规管范围,当中不包括米糊产品,但他承认可就定义再作检讨,如考虑检视产品卷标说明以判断产品是否受规管。
海关陆路边境口岸科总指挥官连顺贤表示,自措施实施后至本月22日,共有373宗违规携带奶粉过境,涉及383人及1051.5公斤奶粉,其中20宗个案已转交法庭处理,涉5名港人及12名内地人,19宗个案已判刑,1宗否认控罪。
另外,海关透露,截至现在共有12宗携带奶米粉出境被错误扣查个案,且全部涉及同一品牌的奶米粉,海关已联络相关的1名港人及11名内地人,并会提供他们不同的方式交还保释金及被查扣的物品。
王光亚自曝也是“受害者”
南都讯 前日,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与香港议员于午膳前交流,自曝自己也是“限奶令”受害者,呼吁香港人与内地人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王光亚说,他四个月大的孙儿也是吃香港奶粉,要靠同事为他从香港带回内地,“限奶令”一出,他孙儿的奶粉供应也出了问题。
香港民建联主席谭耀宗会后引述王光亚的话称,王光亚希望大家多点包容和体谅“他说深港两地合作深化时,出现一些问题并不奇怪,我们应有心理准备,关键是互相体谅,如果互相体谅,有些问题能通过中央和特区政府解决。”
立法会焦点问答
港府:至少一年后检讨是否撤销
议员:对于限奶令是否会在短期内撤销,港府如今到底是什么取态?
港府:由于目前水客活动还依然在进行,因此我们觉得现在的这个法例是绝对有需要的,目前并没有考虑过撤销。
议员:是否能缩短检讨时间,在半年后就对限奶令进行检讨?
港府:我们一直都密切留意市面的供应情况,且需要等这些机制经历过一些会出现奶粉荒的高峰期后,例如农历新年,视乎这些措施是否真的有效,因此至少需要一年,到明年春节后才会考虑作出检讨,看是否有必要撤销。
议员:现在对于限带奶粉的定义太宽,对于那些仅标有一岁以下儿童不适宜食用的成人奶粉(即2- 3岁婴幼儿可食用的子母奶甚至某些老年人奶粉),是否在规管之列?
港府:有些奶粉标识得没有那么清晰,可能大人也能吃,如果它标识的是一岁以上的人都适用食用的,这就意味着也会有婴儿以此作为他们的食粮,所以它是属于受规管之列。
议员:政府是否考虑在关口放置弃置收集箱,让市民可以自主选择弃置多带的奶粉?
港府:我们已在研究考虑有关的建议,但由于需要顾及很多方面:例如寻觅合适的地方、谁负责这些弃置箱、如果有人后悔了是否可以自己拿走弃置箱里的奶粉等,所以我们还需时间去做商讨,但我们会从速进行。
议员:那有境外的市民从香港网购的奶粉是否也受限制?
港府:如果是要通过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带出香港,那么快递员本身也是受2罐的规管的。此外,邮递也受规管。
议员:海外过境奶粉是否可以提前申报以后再携带2罐以上出境?
港府:我们相信这样的例子不是很多,我们也有思考过这样的情况。由于我们无法识别这些是海外过境奶粉还是从香港零售供应链买的,所以我们很难为他们做一个特别的安排,因此目前是没有这样的安排。
议员:目前只有定义模糊的法例,那受管制商品的列表是否能公开给立法会和市民作为参考?
港府:我们的清单列表目前只提供给前线的执法人员作为内部参考。暂没有公开给公众,以免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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