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8日,孙律师拿着一叠材料来到江东区人民法院,说他受严春华(化名)委托,要起诉严春华的旧情人李曙光(化名),向他追回18年前欠下的58.5万元。
这本是一起普通民间借贷纠纷,因原告始终没有露面,细心的法官查了查,发现一个惊人真相:所谓“原告”在“起诉”前2个月就已经被杀害了,那么究竟是谁在起诉?一个普通的借贷纠纷,怎么又牵扯到凶杀案呢?
昨日,审理本案的姜法官说起这起离奇的案件。
没有“原告”的案子
起诉十多年前的旧情人要求还债
孙律师说,严春华因为十多年前所爱非人,把钱都借了出去,现在幡然醒悟,要追回那笔债务。
今年年初,几经波折,法院将传票送到在外地经商的李曙光手中。
收到传票后,李曙光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严春华竟然会起诉自己。他向法官表示,开庭时自己会去,但有一个小小请求,希望严春华亲自参加庭审。
今年2月21日,正式开庭那天,严春华没到。李曙光说,当时两人一起南下经商,所以对外借款、还款等都由严春华出面办理。现在起诉借条中部分借款其实已经还掉了,还有部分借款根本就没拿到过。李曙光说,自己一直很纠结,为何严春华会突然起诉。
双方说法大相径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再度向孙律师要求,务必让严春华亲自到法院说明情况。
孙律师尴尬地表示,他也仅仅在去年5月见过严春华一面,之后都是与她的姐姐严春燕(化名)联系,委托材料等也是通过邮寄方式送到手里的,孙律师承诺会尽快联系。
缺席“原告”起诉前已被丈夫杀害
随后二十几天里,法官多次给孙律师拨打电话。上周,法官再度拨打电话,孙律师说,在他多次追问下,严春燕终于开口,严春华在去年就被她的丈夫王金福(化名)杀害了。2月底,王金福被抓获。
法院找到严春燕,她承认冒用已故妹妹的签名,伪造了有关委托材料,再把有关起诉材料寄给孙律师,办理了委托手续。
前段时间,江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本人必须在起诉状上的具状人处签名或盖章,此为法院受理起诉应具备的形式要件,且起诉内容必须是原告本人的意思表示。
本案起诉状及授权委托书并非原告严春华本人签字,所以本案原告主体不适合。最终,法官驳回了原告方的起诉。
至于孙律师,因为在没有直接接触委托人的情况下,仅仅凭着邮寄收到的材料就草率办理委托手续,法院也将通报司法局,由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驳回起诉那天,严春燕觉得不公平,欠钱的人,怎么就能因为人死了赖账呢?法院为什么不帮她们把钱讨回来?
法官安慰她说,并不是说妹妹死了权益就不能主张了,待严春华的继承人确定后,还是可以依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个苦命的女人
20多年前,广东姑娘严春华在宁波打工时认识了刚二十出头的李曙光。
李曙光虽然比严春华小了五六岁,但长得仪表堂堂,又会讨女孩子欢心,两人很快定了婚约。
随着时间推移,李曙光的恶习显露出来,他好赌,经常在外面欠债,到头来还要向严春华借钱还债。有钱的时候帮他还,没钱时候借钱帮他还,严春华前前后后借给李曙光58.5万元。次数多了,严春华也长了心眼,1995年,李曙光再次问她要钱时,她就让他写下借条。
其间,由于严春华经常向一个周姓老板借钱,周老板逐渐知道了她的苦楚,对她特别照顾。一来二去,两人有了感情,在明知不可能有结果的情况下,严春华为周老板生下了一个孩子。
十五年前,周老板出国。临别前,他给了严春华一笔丰厚“分手费”。这笔钱,严春华最终又给了李曙光。
数年痴情等候,并没有等来对方的改变,失望透顶之下,严春华最后嫁给了一个离异中年男子王金福。
据严春燕说,妹妹和王金福在一起后,刚开始并没结婚,相处四年多以后,两人终于结婚。但婚后没多久,去年3月,李曙光再度出现,搅乱了一池春水。
严春华本就余情未了,再度见到旧情人,李曙光态度又相当暧昧,这让她仿佛又看到了希望。她向丈夫摊牌,要去追求“真爱”。
王金福气怒交加,指着严春华的鼻子说,除非一次性给30万元做了结,不然别想走。这笔钱,严春华根本给不起。
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严春华想要离开王金福,但自己一人又带着孩子,离开后该怎么生活?她想到了多年前借给李曙光的那些钱……
2012年5月,姐妹俩一起找到孙律师,咨询十几年前的欠款还能不能通过法律渠道追回。虽然去了,但严春华还是下不了决心起诉李曙光。
严春燕说,去年9月,妹妹又被王金福狠狠打了一顿,甚至受伤住院了。
王金福的凶狠让严春华不寒而栗。当天,她收拾了自己的重要物品交给严春燕,再三叮嘱:“记得每天给我打个电话,如果连续几天没有打通,那我八成就是出事了,要赶紧报警!”
2012年10月3日,严春燕拨打妹妹的手机,没有接通。10月4日,依然没有接通……10月9日,严春燕报警。
虽然找不到严春华,严春燕却觉得妹妹这么多年损失不能就这样白白地算了,于是就有了冒名起诉的事。
严春燕咬牙切齿地说:“要不是李曙光,我们家春华还活得好好的呢!”
通讯员 姜栋 记者 叶萌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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