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思想斗争中被“请”进派出所
本报讯 一名男子,头戴女性假发,神色慌张地徘徊在一家珠宝店附近,结果被民警“请”进派出所询问。男子坦白,他准备抢劫珠宝店。
前天下午,这名陈姓男子站到了平湖法院的被告席上。
陈某,26岁,安徽省寿县人。初中肄业后在酒吧打杂。去年,他老家盖新房子,妈妈又突然患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借了很多钱。偏偏这时他的工作也没了。为了来钱快,陈某想到了抢劫金店。
1月15日,陈某买了把玩具枪和一副纱线手套,又从家中翻出榔头、弹簧刀、口罩和女朋友的假发,来到平湖。
第一晚,他彻夜在网吧构思抢劫方案;第二晚,他出去逛了一圈,选定了一家网吧附近的单独的珠宝店。
第一次探察地形,陈某被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吓跑了;第二次再去探时,他又因心虚,一晃而过。
1月20日晚上,他下定决心,打的到了一偏僻处,迅速套上假发,披上外套,朝珠宝店走去。因为紧张,他去公厕缓和了下情绪。可一出公厕更害怕了。想到放弃,他往回走;想到房租,他又转身朝着珠宝店走。
他这么一副打扮,来来回回在珠宝店附近徘徊,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被“请”进了派出所。
平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实施抢劫,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虽未着手实施抢劫,但属犯罪预备。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报通讯员 游情天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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