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南投地检署26日侦结南投县长李朝卿等人涉灾修工程等弊案,检方查出过去5年来,李朝卿订下“规矩”,对117件工程采购案收回扣,和所属分赃,还依金额大小“分级包装”,总额逾三千万(新台币、下同),检方依贪污罪起诉李朝卿、妻舅简瑞祺与县府官员、包商共17人。
据台湾《联合报》消息,检方起诉后,被押的李朝卿等三人随即移送地院,法官裁定李两千万元交保,但限制住居、不得与证人或被告接触,简瑞祺一千万元、前县政顾问陈国进一百万元交保。家属一小时即筹足保金,李晚间步出法警室,只说“谢谢大家”即离去。
检方在起诉书中痛批李朝卿,担任县长应廉洁自持,却藉灾修工程发包舞弊,换取金钱,败坏官箴,而且李和简瑞祺始终否认犯行,毫无悔意,建请法官“妥慎严惩”,以清吏治。
至于县府官员前工务处长曾仁隆、秘书张志谊和停职中的黄荣德等人,因犯后坦承并缴回贿款,检方建请从轻量刑或缓刑。
检方调查,前年元月,李朝卿明确指示黄荣德和张志谊,五百万元以下工程(采购)案收一成回扣,五百万元以上收一成五;贿款六成上缴,其余下属朋分。
检方认为,李懂得“大哥吃肉、小弟喝汤”道理,全案若非审计室起疑,检警可能无从查起。检方还发现,李担心贿款被吃掉,遇大案会亲自出马收钱。检方说,以信义乡神木村道路灾修工程为例,包商送回扣九四六万元,用五斤装葡萄纸箱装盛,李到达后,包商搬上县长座车,还说:“葡萄很甜,县长留自己吃”。
至于百来万贿款,包商塞茶叶罐送县府官员再转交县长;或用信封袋装着再交由官员上缴;小额贿款则由县府官员等人瓜分,一万元也不放过。
针对李朝卿被诉,国民党文传会表示,依党章规定,一审判决有罪者停权,二审判决有罪撤销或开除党籍。本案在侦查阶段,考纪会已先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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