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出外接电话忘关门 爱犬走失要求月嫂赔偿
2013年03月27日15:51
来源:东南网
作者:徐丰
原标题 [福州:主人出门接电话忘关门 爱犬走失称月嫂失职]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7日讯(记者 徐丰) 花了6300元雇来月嫂照顾自己“坐月子”,不料才十天,就因为月嫂出门挂电话忘记关门,导致家里的爱犬跑出门走失。这几天,在家养身子的叶女士整日以泪洗面,爱犬丢了,月嫂不仅不愿赔偿,还要求她全额支付半月的佣金3150元。
3月7日,叶女士喜得贵子,在别人介绍下请来了月嫂徐大妈,约定每月支付佣金6300元。可是月嫂在叶女士家工作到第十天,意外发生了,由于月嫂出门接电话,没把家里门关上,叶女士家里价值2000多元的贵宾狗趁机跑出门外走失。当时叶女士正在屋里休息,家里除了月嫂没有别人,睡觉前叶女士看到徐大妈正开着门在屋外挂电话,时间持续很久,而且这天家里再没有别人开过门。后来叶女士通过楼道监控录像看到,小狗就大约在徐大妈挂电话这段时间内跑到楼外,目前还未找到。
“和家人商量下提早辞退月嫂。”叶女士表示,月嫂一共做了14天,按之前约定,本来半月佣金是3150元,因为造成狗走失,她直接扣了徐大妈750元,只给了2400元。但是,徐大妈坚决要叶女士付清剩下的750元,时常上门索要工钱。
记者联系到了徐大妈,她认为自己是被雇来照顾人的,并没有义务看管家里的宠物。她虽然承认当时自己在屋外打电话,门也没有关牢,但是小狗应该在之前就已经跑出门了,而且小狗爱往哪跑自己也管不了。
对此,记者咨询了万和律师事务所的洪律师,他认为如果有录像、证人等证据指向月嫂存在过错导致小狗丢失,那月嫂要对此赔偿。洪律师介绍,法律规定在雇佣关系中,被雇佣者在被雇佣期间,负有照顾雇佣主人财务的义务,如果月嫂出门后忘记关门与小狗跑出门走失间存在因果联系,那么就属于过失导致主人财务损失,要对狗本身价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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