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优秀毕业生伙同男友挪用公款 获刑2年半
2013年03月28日1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留校优秀毕业生伙同男友挪用公款14万获刑2年半]
中新网无锡3月28日电(孙权 华茜)留校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李慧为满足日益膨胀的消费欲望,居然铤而走险,伙同其男友张丰偷偷挪用单位的业务款,把自己和男友双双推向了犯罪深渊。28日,惠山法院审结了这起挪用公款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慧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判处被告人张丰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了解,被告人李慧2010年毕业于无锡市某大专院校,由于在校时表现良好,深得老师们的好评,毕业前夕被推荐留校工作。李慧欣然应予后,选择留校担任了学校下属设备厂的一名内勤,与毕业后还在忙着四处奔波找工作的同学相比,李慧感觉很幸运,并决心要在工作岗位上务实工作。
不过,随着工作后接触的新事物增多,李慧的消费也越来越大,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购买衣物、化妆品等物,同时,李慧结交了没有正当职业的男友张丰,两人的日常开销全靠李慧一人承担,工资收入渐渐无法满足消费需求。当张丰得知李慧经管单位财物,有大量的现金经手时,便怂恿李慧从业务款中“借用”一部分,等有了钱再还上。
最初一段时间,李慧内心还挣扎犹豫,但随着入不敷出情况的加剧,李慧最终把手伸向了自己经手的现金业务款,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一点一点挪用,拿来的钱都用于两人娱乐、购物等消费。
2012年1月,李慧所在设备厂查账时发现,被挪用公款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为14万元。心虚的李慧得知后,当日就和男友向设备厂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几天后退出全部赃款。当学校老师得知这个曾经优秀的学生居然以身试法,都深感惋惜和痛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慧、张丰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属共同犯罪。鉴于有自首行为、已全部退赃,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