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3月28日电(记者 张茜翼)中国工程院和海南省人民政府28日晚在海口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下称“协议”)。协议规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调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合作和全方位战略合作。
协议称,聘请有关院士担任海南省政府科技顾问,组织院士专家定向服务海南。发挥中国工程院工程科技思想库优势,重点围绕海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咨询论证,推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目标实施,为海南科学发展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双方将推进产学研用合作,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科技顾问或项目专家,共同推动海南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重大工程技术攻关、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生产等方面广泛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动海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海南省区位优势和中国工程院的工程科技优势,积极开展合作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高海南科技创新能力。
协议提出,中国工程院积极组织院士来琼指导,帮助海南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进一步推动海南学科建设和优势产业发展。
中国工程院对海南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工作给予相应的支持、帮助;推进院士及其团队与海南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提升海南特色创新平台研发水平。
此外,中国工程院组织有关院士到海南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和参与高层次科技论坛、学术报告会和全国性高新技术领域专业会议等活动,支持海南开展科普宣传和专业科技馆建设;海南为院士专家开展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提供相应服务。
协议规定,组建海南省、中国工程院合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共同负责省院合作的日常工作,承担海南省与中国工程院合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推动、落实省院合作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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