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综合新华社、《检察日报》报道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回顾“特供”现象屡禁不绝
“特供”现象,是物质匮乏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发展,198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领导专用),固定供应点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价、按市民定量供应;价格和经营业务接受物价、工商部门的监督。
不过,“特供”作为一项制度在中国已经废除了二十三载,可各式各样的“领导专用”在社会上还很流行。
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过《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2008年10月、2010年8月,又发出了类似禁令;2011年12月31日,再次发出《关于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第四季度以来,工商总局等10部门又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
在查处的案件中,“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供”、“军队特供”、“武警接待用”、“人民大会堂、国宴指定”无一幸免,个个躺枪,成为商家欺骗消费者、谋取高额利润的噱头。
危害误导消费者,影响中央声誉
通知指出,2012年第四季度以来,工商总局等10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滥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危害性。社会上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滥用中央和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违法生产销售有关商品,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影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声誉。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严明党纪政纪,不授权冠名“特供”、“专供”等标识,不购买使用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中央和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治理严禁报销涉特供标识物品经费
通知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核预算资金用途,严禁申报、分配预算资金用于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规范采购行为,严禁采购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完善财务制度和支出流程,严禁报销列支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经费支出;强化审计监督,将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事项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定期对社会上盗用冒用本部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信息进行筛查,将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及时向工商等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做好打击工作,采取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对使用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上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自行或授权生产销售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牟取不当利益的单位,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标识被严禁
根据《通知》,“特供”、“专供”等标识包括:
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包括简称、徽标)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部门特供”、“××机关专供”。
同时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与机关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特供”。
含有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密切关联的重要会议、活动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会议特供”、“××活动专供”。
含有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密切关联的地点、标志性建筑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礼堂专供”。
类似“特供”、“专供”的标识还包括“专用”、“内招”、“特制”、“特酿”、“特需”、“定制”、“订制”、“授权”、“指定”、“合作”、“接待”等标识。
[专家观点]
治理“特供”,根子在取消特权
“特供”背后是权力崇拜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博士认为,人们对“特供”产品趋之若鹜,其实不是在追逐“特供”产品本身,而是在追逐“特供”产品背后所代表的权势地位。
受访专家分析,人们往往以享受“特供”商品为荣耀,认为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感觉自己享受到了“特权”。商家正是抓住人们这种对权势的心理需求,才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并牟取大量利益。
“另外,‘特供’商品泛滥与政府公务消费和公共采购事务不透明有关。”庄德水说。
违规消费“特供”是炫耀性腐败
198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明确指出:“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
“特供”现象,是物质匮乏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取消“特供”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时至今日,各式各样的“特供”在社会上仍然很流行。这是为什么呢?
“违规消费‘特供’商品属于炫耀性腐败,是政府部门官员有意‘展示’所拥有的高于社会层面的特殊权力和地位。”庄德水认为,政府部门官员消费“特供”商品,其实质是利用权力优势来获取特殊待遇和优质资源,是对政府权力公共性的背叛。
在受访专家看来,“特供”有悖于政府的公共服务性,因为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享受到“特供”所带来的好处。“特供”现象的存在,不仅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会远离民心。
取消特权,公开“三公消费”
治理“特供”现象,受访专家认为,必须从生产方与需求方同时入手。一方面,严厉打击商家假借“特供”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切实规范政府部门的采购行为,公开政府采购目录,让所谓的“特供”商品回归公共产品本位。这样,才能消除人们对“特供”的盲信心理,所谓的“特供”商品才会逐渐失去其市场地位。
“根本之路在于,取消特权,让政府部门不能再垄断优质公共产品和资源。”有专家指出。
“对所谓‘特供’商品的采购,相关部门应进行查处,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庄德水建议,同时要全面公开和严格控制“三公消费”的财政预算,防止超标准、超预算的消费行为出现。 据《检察日报》
提醒
警惕特供的“裸身变异”
日前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被认为是治理“特供”现象的重大举措。不过,一些网友也表示担心:不用特供标识,就不“特供”了吗?
近日,国务院要求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不过,也有媒体曝出“一些公务宴请转战私密会所,农家院内可洗桑拿”的新闻。
同样,一些网友也担心特供现象产生“变异”:特供产品会不会隐身、裸身出现?
有网友举出“裸烟”的例子。
“豪华烟至尊烟据说受到众官员的忌讳,某些场合出现了‘裸烟’,也就是不加任何包装只是白包的‘招待烟’。对于这种裸烟现象,谁又有良方妙招来制止呢?你不是对周久耕看不顺眼,对抽至尊烟有意见吗?我只是抹掉了一个标签一个商标,岂不就万事大吉?那任何一种特供,就会在白瓶白塑料袋白米袋的包装之下再战官场。” 记者唐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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