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 陈晶 王莎莎 深圳版“新国五条”细则昨日以《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形式发出。除房价控制目标外,细则基本沿袭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通知,尤其在限购、供地、保障房等方面几乎没有新举措。
房价控制目标与京沪类似
对房价控制目标的提法,深圳与北京、上海类似:“根据我市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据悉,今年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本市生产总值增长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另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抽样调查,2012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42元,扣除价格因素后,比上年实际增长8.6%。
深圳楼市限价措施或将延续
深圳版细则还提出:加强市场监测与价格分析,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这意味着,深圳对楼市的限价举措或将延续。
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对二手房转让个税计征方式,深圳版细则并未明确是否“一刀切”按所得20%计征,只是沿用广东省相关通知的表述。
细则提出,要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此前,深圳官方的房价评估系统对二手房的评估价通常为市场价的六到七成。如果评估价格标准上调,意味着征税将增加。
必要时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
深圳版细则还提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深圳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细则还提到,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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