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越检宣 熟人进屋,竟然盗去主人家钥匙,趁朋友不在家时多次作案盗窃财物,甚至连朋友家的煤气瓶也偷走变卖。近日,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盗窃案件。
被告人邓某军系被害人邓某斌的朋友,两人相识两年多,邓某军常到邓某斌家中做客,关系甚好。2012年5月份,邓某军到邓某斌家做客,顺手牵羊盗走了一部尼康照相机。5个月后,邓某军再次到邓某斌家中吃饭,饭后他趁邓某斌熟睡,偷走了邓某斌家中一串备用钥匙。三天后,邓某军趁邓某斌家中无人,上门盗走了纯金手链、金耳环等物品。
2012年11月初,邓某军再次来到邓某斌家中,把邓某斌家中的空调主机拆卸下来后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收破烂的人。2012年11月29日,邓某军第四次到邓某斌家中作案,这一次他在厨房煮了饭吃,随后以60元的价格将邓某斌家中的煤气瓶卖给了收破烂的。
2012年11月29日,当邓某斌的母亲回家煮饭发现没有了煤气瓶,于是致电邓某斌询问家中煤气瓶下落,邓某斌马上回家查看,才发现家中的财物被盗,而家里的门锁并没有被撬的痕迹,遂报警,2012年11月30日公安人员将邓某军抓获归案。经鉴定,邓某军盗得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7579元。
越秀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军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办案检察官指出,熟人作案的个例不在少数。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熟悉被害人身边事物,包括被害人家人,住所等情况,而且被害人对其没有警惕,方便作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慧眼识人,留心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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