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褚韵报道:“都是在派出所开的死亡证明,却有两种不同的内容,开具时的要求也不同,会不会影响效力?”近日,市民何女士向记者表达了困惑,称两个派出所给她的母亲开具了两份格式、内容都不同的死亡证明。
两份死亡证明内容迥异
何女士告诉记者,因公证需要,她急需为上世纪90年代去世的母亲办理死亡证明。由于老母亲的原籍户口在海珠区南华西街,她先是在上周三到了区综合办证中心,没想到户籍民警告诉她:由于母亲去世时户口登记是手写的,电脑上没有相关登记记录,何女士需要到母亲户口所在街道的派出所办理。
于是,第二天何女士就又赶到南华西街派出所办理证明,但工作人员的态度却让何女士觉得不满。“态度冷冰冰的,又让我出具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还要把所有的资料进行复印,还说派出所里没有办法复印,要自己拿去外面复印。”由于一时间无法找到复印机,何女士决定先回家。在回家路上,何女士正巧经过海珠区新港派出所。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何女士便到该派出所了解情况,没想到很快就办好了死亡证明。“我说要办理死亡证明,民警就检查完我的资料,也没说要复印件什么的,马上就办好了”。
虽然拿到了死亡证明,但考虑到母亲的原户籍所在地是南华西街派出所,第二天何女士还是带上复印材料,到南华西街派出所再次办理证明。这次证明拿得很顺利,但两份文件的内容却有所不同。“新港派出所给的证明是‘原居民××死亡’,而南华西街派出所给出的证明是‘本人何某(身份证号××××),为×××办理死亡证明’。”何女士觉得奇怪,两份同样是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怎么会有不同的内容呢?这会不会影响效力呢?
市民盼派出所统一格式
带着何女士的疑问,记者以给早年死亡的亲属办理死亡证明为由,分别向南华西街派出所和新港派出所了解情况。南华西街的民警答复记者,需要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而新港派出所则表示带齐证明材料及本人证件,查证属实即可。关于两份证明的效力问题,记者咨询了海珠区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区内派出所按照规定出具的死亡证明都是有效的。
记者从广州市殡葬管理处了解到,早在2007年起,广州市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就有了统一的格式规范。但对于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却还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何女士了解情况后表示,“不影响效力最好”,但她还是希望派出所能够统一提供材料的要求及证明格式,“免得又有人像我一样担心效力问题”。
褚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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