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钢医院医生朱玉飞被害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兴龙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被告人李兴龙原系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工人。1月19日1时42分,李兴龙因琐事殴打妻子王某某并致其轻伤,后其子李某带王某某前往医院诊治。两人离家后,李兴龙拨打120急救电话,谎称家中有病人需要抢救。包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指派包钢医院医护人员朱玉飞、郑某某和李某某等人前往救护。朱玉飞手提急救箱第一时间冲上六楼,1名护士、2名担架工紧随其后。朱玉飞敲开房门后,屋内的李兴龙称发病患者在阳台。朱玉飞立即直奔阳台抢救患者。不料惊人的一幕发生了:李兴龙拿出菜刀砍向护士和担架工,将2名担架工砍伤,并把两人拦截在门外反锁上家门,转回身又挥刀向朱玉飞冲去,残忍地将朱玉飞杀害。作案后,李兴龙将自家入户门反锁,并向室内释放煤气伺机引爆,后被接警赶至现场的民警当场抓获(本报曾做过相关报道)。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兴龙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宣判结束,被告人李兴龙当庭表示上诉,上诉理由为:其犯罪属非预谋,属于激情杀人;杀人后未逃跑,有自首情节。(记者段丽萍 通讯员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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