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友“东升路小新”在新浪发了条微博:嘉兴殡仪馆骨灰寄存处,被家人遗弃的骨灰盒已经有859个,最早的是1966年存下的一个,中和街7号,当年的寄存人是姓戚的一位女士。
记者从嘉兴火化殡仪馆获悉,目前该馆骨灰寄存处确实存放有骨灰盒859个,其中有近500个被家人遗忘,长期以来没有入土也无人祭扫。最早的是戚女士存下。
数量庞大的被遗忘骨灰正困扰着殡仪馆。
嘉兴火化殡仪馆主任蒋志明告诉记者,目前殡仪馆用来存放骨灰盒的阁位共有1000个,寄存已近饱和,“如果这些骨灰盒一直无人认领,甚至数量继续增加,正常的骨灰盒寄存工作也会受到影响。”记者 朱健
这样对待亲人骨灰不道德
一般而言,人去世火化后,家属会将骨灰盒临时寄存在殡仪馆,择日安葬入土。有时,受制于需异地安葬或是选择墓地等客观原因,寄存的时间会比较久一些。
而在家属办理骨灰寄存的时候,殡仪馆会与家属就骨灰盒寄存签委托协定,明确寄存的期限、费用等。家属签订协定并缴纳约定期限的费用后,殡仪馆会发给家属一张委托证。“以前按每年50元的标准收费,后来物价上调后,寄存费用改为按每月10元收取。”蒋志明说。同时,委托协议写明,如果欠费超过一定期限,则当成无主骨灰处理。
“一般情况下,欠费时间短的,我们都看成是家属疏忽了,譬如人不在本地,也不是每年都能来祭扫,来祭扫时一般都会把欠费补上的。”蒋志明说。但是,目前859份寄存骨灰中,有近500份欠费都是数年之久,长期被人遗忘。“从伦理上说,这样对待亲人的骨灰,也是不道德的。”
被遗忘的骨灰盒如何处理?
骨灰盒长期无人认领,蒋志明认为,一种可能是常住地更换,家属把亲人的骨灰寄放在此,举家外迁,不便每年前来拜祭;另一种是部分亲属忘记了骨灰存放在此或者不再想继续保存;再就是现在普遍是独生子女,逝者的直系亲属也已不在,存世的只有隔代或者是旁系亲属。
如果严格执行委托协定,殡仪馆方面自行处理长期超限的骨灰是合法的。“通常是采取深埋等无公害措施,但目前我们只是对无名骨灰做这样的处理。”蒋志明说,“对这种亲属不来认领、长期被遗忘的骨灰盒,我们很为难。自行处理吧,万一哪天有亲属来认领,恐怕不好交待。而且,骨灰盒长时间存放会有不同程度的自然损坏,这对我们的保存工作也造成了困难。事实上,确实每年也有两三位家属主动找过来,认领亲人的骨灰。”
浙江没有针对骨灰寄存的专项政策
对于超期寄存的骨灰盒,殡仪馆曾试着按照骨灰存放时留下的电话、地址寻找亲属。但是,多数联系方式都已经变更,电话打过去成了空号,按地址写信过去要么杳无音讯,要么被邮局退回。“有些好不容易联系上的,甚至觉得晦气,在电话里反过来责备辱骂我们的工作人员。”蒋志明有些无奈,“其实委托人如果确认遗弃亲人的骨灰,只要补齐费用并将委托证交还,我们也会深埋处理的。”
此类现象并非嘉兴独有。记者了解到,在省内的杭州、义乌等地,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滞留”殡仪馆现象都不同程度存在。蒋志明告诉记者,目前对于无人认领的骨灰盒,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而记者查阅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也未发现对此有专门的解释说明。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