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陈世豪妻子冼伟平接受记者采访。便衣警察陈世豪2007年执行任务时殉职。
记者邱伟荣 摄
怕辜负社会期望
担心优待被取消
怕影响孩子成长
广州27名烈士遗属多是女性 仅1名男性遗属重组家庭
本报讯 (记者谭秋明)“将孩子养育成人是我最大的责任。”40岁的冼伟平和59岁的吴雪贞都这样说,她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烈士遗属。过去10年, 广州市有27个烈士家庭,但仅1名烈士遗属(男性)重组了家庭。据悉,不少烈士牺牲时正当壮年,其配偶年龄多在30至40岁之间,且女性占多数,而子女则多数在18岁以下。
面对媒体,烈士遗属坦承,头顶烈属光环而独撑家庭殊为不易,也曾萌生过重组家庭的念头,但“怕辜负社会对烈士家庭的厚爱和期望”“怕子女不能承受”等原因,令他们没有重觅爱人的勇气。
自己迈不过心里的“坎” “老谢牺牲后不久,就有人上门来说媒拉红线,说是踏破门槛都不夸张,我都拒绝了。”烈士谢德荣的妻子吴雪贞说,烈士谢德荣1990年牺牲时,她36岁,儿子谢文俊11岁。此前,一家三口住在盘福路的公安宿舍,10多平方米间隔出一房一厅,儿子要当“厅长”。谢德荣牺牲后,市公安局经过多番努力,终于在现在的六榕路公安大院找到一个约80平方米的套间,解决了他们母子俩的住房问题。吴雪贞本人的工作关系也从市铸造厂转入了市公安系统。
“老谢牺牲,换来我母子俩生活的改善。住大房子,进公安系统(工作)。那时,有人羡慕,也惹人妒忌。我更加要端端正正做人,教育好儿子。个人的事真不敢去想了。”吴雪贞认为,当年的追求者中,也有人看中的是她所享受的烈士优待条件。
采访中,吴雪贞多次提到,记忆中丈夫对她、对儿子、对家的诸般好,成为她度过过往20多年清苦岁月的精神支撑。从来没有人反对她再找个伴,甚至家中的老人开明地说:“有合适的就再成个家吧!一个女人撑起一个家,多苦啊!”但吴雪贞不这样想,“心里始终有道‘坎’,迈不出去。我要是改嫁了,就对不住老谢为这个家的付出了。”
孩子是很重要的考虑 1990年,谢德荣牺牲时,儿子谢文俊11岁。2007年,陈世豪牺牲时,儿子陈镪均10岁。对孩子,已无法隐瞒父亲牺牲的消息。
“老谢牺牲的事,电视、报纸都报道了,很多人到家里来慰问,对孩子,我们想瞒也瞒不住。”吴雪贞说,儿子是从谢德荣同事的口中知道父亲牺牲的事情。而小镪均在得知父亲出车祸时,不止一次问冼伟平,“爸爸伤得这么重,会不会醒不来?”当时,冼伟平强忍悲痛瞒了半天,因为陈世豪宣布抢救无效那天正是小镪均四年级下学期期末考的最后一天。
如今,谢文俊已如愿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而小镪均也立志要成为一名警察。
“孩子能接受一个不是英雄的爸爸吗?”冼伟平坦承,在别人游说她,不要只顾着儿子,也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时,她心中首先冒出这样一个疑惑。“小镪均什么事都以他爸爸为榜样。我说的话,他未必听得进去,但如果我一说,‘你爸爸遇到这样的事会怎样怎样做’,他自然心服口服。”
吴雪贞当然也面临过相似的疑惑,她选择将之抛在一旁。“孩子将爸爸看成榜样、偶像。我就用爸爸来鼓励他。”谢德荣牺牲之后,谢文俊开始发奋读书,最终考上广州公安学院,实现当警察的心愿。“假如我为了自己,孩子现在不知会怎样?”
据悉,吴雪贞、冼伟平在就业、住房及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都曾多次享受烈士原工作单位、市民政局给予的优抚优待。她们坦承,假如考虑重组家庭,首先忧虑这些优待将中止,尤其担心影响到子女享受教育和就业优待。市民政局优抚处有关负责人明确,对烈士父母、子女的优抚优待不因其生前配偶重组家庭而发生改变。“一旦再婚,情况已不同,遇到难题还好意思开口吗?”曾有烈士遗属这样对记者说。
市民政局 若烈士遗属再婚 孩子待遇不会变 广州市民政局优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10年,广州市有27个烈士家庭,仅1名烈属重组了家庭。这位负责人解释,一般情况下,烈士遗属烈士生前配偶,按规定可在其就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领取每月200多元的烈士优待金。如烈士配偶再婚,其优待金将停止发放。而烈士父母、子女依然按有关规定每月享受1477元定期抚恤金。烈士子女可享受定期抚恤金到满18岁,其后如考上大学可按相关规定获得学费资助。
据了解,2011年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中提及到烈士生前配偶再婚的优抚补助问题,其中第十四条明确:“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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