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钱不多:一块钱
罪责不小:判三缓五罚金三千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刘婷婷
本报讯 把大烟和菠菜混在一起种,剔烟苗当菠菜卖赚了1元钱,七旬老汉因此摊上了大事!4月9日,封丘法院审结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经清点,老汉共种植4312棵罂粟苗,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从轻判处张老汉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张老汉今年70岁,系封丘县荆隆宫乡农民。2012年4月17日上午,荆隆宫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荆隆宫乡后桑园村集市上卖罂粟苗。民警去集市盘查发现,村民张老汉正在出售自行铲除的1029棵罂粟苗。经调查得知,张老汉的田地内混合种有菠菜和大烟苗,张老汉知道种的是大烟,但他拿大烟苗当青菜卖,“吃哩”。他卖了两把大烟苗,一把大约有四五十棵,共卖了1元钱。
当日,民警在张老汉及家人的配合下,对剩余的罂粟予以铲除,经清点共计4312棵罂粟苗。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对所种罂粟予以铲除,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故可对其减轻处罚。
线索提供 正盛 义文 恒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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