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北京市开始重点治理“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正式纳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点,通过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措施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中新社发 郭俊锋 摄 CNSPHOTO
中新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张蔚然)“大伙都这么走,我为什么要站在路边等,傻不傻啊。”“不是说机动车应该让行人吗?汽车不让我是它违法!”针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中国多地开始动真格,开出10元(人民币)、20元不等的罚款,交管部门的密集整治在收到初步效果的同时,也有不少行人表示不解甚至埋怨。
北京市交管局对带头闯灯者处罚没商量,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均为现场处罚。广西柳州自3月27日起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罚款,警力投入多,劝导力度大,受罚者态度不一,有反应激烈不愿缴纳罚款的,有虚心接受教育愿意接受罚款的。南京3月26日起对闯红灯的行为罚款20元,不少行人表示“没带钱”,近日更出现“神回复”:面对交警“多走几百米绕行路口”的建议,一位大妈说:“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很大一部分就荒废了!”
截至2012年底,中国汽车驾驶人首次突破2亿人,机动车保有量达2.4亿辆,18个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中国加速治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显得尤为迫切。如何在最大限度控制行政成本、不浪费警力的前提下,治理好“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痼疾顽症,交管部门应更加开动脑筋。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注意到,一些地方交警提出,真罚一个违法行人或非机动车,甚至得磨半小时嘴皮子,有人“没带钱”,有人“好面子,就不交”,有人“干脆把车扔给交警,走了”。这些尴尬局面助推了行政成本,如果长期大力度推行,警力负担将会很大。“执法是必需的,但要想实现公众遵守为主,惩罚手段为辅,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大部分行人能够自律,使高强度执法变成辅助办法。”他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交通工程系钱红波副教授建议,在各地正式对“中国式过马路”开展执法前,应设立一个月左右的过渡期,将相应的法规宣传作为前期铺垫,“不少城市刚宣布治理,就开始罚款,执行遇到的阻力会增大”。
长期以来,行人绿灯通过时间太短饱受诟病,这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诱因之一,也反映出由来已久的路权冲突。钱红波表示,交管部门应细化管理办法,为行人挤出更多时间。如,道交法规定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但现在转弯车辆很少考虑行人能否通过。史上最严交规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但这条规定并没有很好地被执行。在对行人罚款的同时,也要约束转向机动车。
钱红波还建议改进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与行人过街安全设施的设计,为行人挤出更多空间。如《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中的强制条文规定:人行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m时(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规划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但一些城市并没有为行人预留上述“空间”,行人只能“闯红灯”。再如,很多路口虽然设置安全岛,但依然使用一次信号控制,行人还是得一次通过马路,这种做法在全国非常普遍,如果使用两次信号控制,行人过街将更加从容。
除了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这一表层因素,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诱因,选择宽而疏的路网,还是密而窄的路网,对城市交通和行人安全有着深远影响。
“纽约很多马路只有两三条车道,行人几秒钟就可以通过。与之相比,中国城市路网没有满足路网匹配的要求。正常情况下,支路和次干路在路网中占主要比重,但是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这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钱红波说。
专家指出,根治“中国式过马路”,不仅需要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须从城市建设规划高度,考虑便民需求,通过综合治理,解决好路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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