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当局将通过大陆到台设分支机构法制规划
2013年04月11日0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台行政当局将通过大陆到台设分支机构法制规划]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已和大陆积极磋商两岸两会(海协会与海基会)互设办事处的名称、称谓等细节,今年内可望有重大突破。台湾行政机构11日将快速通过大陆到台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制规划,大陆到台设分支机构及进驻人员,都必须分别经过许可程序。
至于海基金前往大陆设立分支机构,据悉,拟在台湾“陆委会组织法”中订定授权规定,已有不少部门拟抢驻大陆分支机构,派员处理两岸事务,未来行政机构将保留审查权,以免增加当局庞大公款支出。
行政机构今天将会通过“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条例草案”,会后“陆委会”并将针对这项重大法案进一步说明。
今天通过的法案是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6条规定,针对海协会到台设立分支机构以专法规划;至于海基会登陆设立分支机构,则比照港澳分支机构设立,在“陆委会”组织法中订定,目前倾向由党团“立法委员”提案,在“陆委会组织法”中增订法律条文,以求速效。
据了解,未来大陆海协会到台设立分支机构,及哪些层级人员可以到台进驻,都须经台湾当局“许可”。至于处理的业务项目也在协商中,初步确认将争取有办理旅行证件等实质功能,为两岸民众提供服务。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行政机构11日讨论大陆在台设立办事机构的许可立法草案,草案规范对象目前仅限大陆海协会,需向“陆委会”申请许可,业务范围包括经贸、文化、教育、交流联系、急难救助等。
根据草案规划,规范对象目前仅限大陆海协会在台办事处,并不包括海旅会和大陆机电商会的台北办事处,后两者已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四十条之二的规范。
根据台湾“陆委会”规划,这项草案将在4月底前送交台湾立法机构审议。“陆委会主委”王郁琦昨天(10日)接受专访时表示,两岸互设办事机构是今年与明年两岸最重要的事,双方已有高度共识,正在进行初步接触。对于两会互设办事处的时程,他表示,明年底以前是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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