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提高磋商能力
2013年04月11日17: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海洋局: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 提高磋商能力]
中新网4月11日电 国家海洋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全面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提高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制定和海洋事务磋商能力,跟踪研究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公海保护区等国际海洋热点问题。
《规划》要求,积极参与联合国相关海洋事务,提高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制定和海洋事务磋商能力。加强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海底管理局等机构工作的实质性参与。深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研究,跟踪世界各国实践公约的最新情况。准确把握国际海洋秩序发展新趋势,做好参与重要国际事务的政策、法律、科学、技术及执行方案的储备,提高研判和行动能力。
深入参与海洋环境保护、海底资源开发、渔业资源管理、海事与海上救助等涉海国际公约、条约、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与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开展国际海洋合作研究与技术培训。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和海洋法事务非正式磋商、“全球海洋环境状况定期评估”工作,跟踪研究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公海保护区等国际海洋热点问题。
《规划》指出,要积极开展政府间、科研机构间的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加强在海洋观测与调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评估、海洋灾害过程研究与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与防范措施、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与海洋管理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中印尼海洋与气候变化联合研究中心建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技术援助力度。
加强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前沿海洋科学、业务化海洋学、海洋政策与管理、信息共享、教育培训、旅游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积极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空间资源利用、极地考察等海洋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规划》进一步明确,要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海洋政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南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支持并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发起的重大海洋科学计划和各项活动,组织实施区域海洋合作项目。积极发展与北太平洋科学组织、国际海洋研究科学委员会、国际海洋学院等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发挥在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工作组中的重要作用,做好亚太经合组织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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