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
原标题 [国务院批复同意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
人民网南宁4月11日电(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桂林市委外宣办获悉,《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近期已经下发。根据《批复》,桂林市将撤销临桂县,设立临桂区。桂林市政府驻地,将从象山区五美路16号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据介绍,新设立的桂林市临桂区,将以原临桂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桂区的行政区域.《批复》要求,此次桂林市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广西自行解决。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据了解,目前,桂林市政府驻地迁至临桂区的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桂林市政府新办公楼的创业大厦已封顶,仍处于装修阶段,相关搬迁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作者:庞革平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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