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深入企业内部 微软在汉维权获赔200多万元
微软在汉首次起诉商业用户侵权的案件,去年12月一审宣判,判决侵权人赔偿200多万元,二审维持原判。昨天,记者从武汉中院了解到,这是微软公司在我省提起的首批维权案件之一。
2011年8月,微软公司发现北京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武汉和北京两地办事处、服务站等地的相关计算机上,非法复制、安装并商业性使用了该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办公软件。微软请求法院判令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或销毁持有全部侵权复制件及其载体;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88万余元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费用10万多元。
市中院随后前往该公司两办公地,现场抽查10台电脑,对被告公司使用涉案软件的情况进行取证,确定有9台笔记本电脑均分别安装有不同版本的Microsoft Office软件。
去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北京某科技公司构成对微软公司相关软件复制权的侵犯,应根据其员工实有人数、侵权软件在抽查电脑中所占比例以及正版软件的销售价格计算,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236万余元和其他合理费用10万余元。该案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过程中因与微软公司达成和解,于上月撤诉。
办案法官介绍,该案件标志着微软公司打击盗版的行为已经延伸到企业内部,员工个人复制安装侵权软件,一旦与企业经营行为之间挂钩,而企业又未尽到相关监管义务,将可能成为软件侵权的被告。此系列案件为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正版化意识敲响了警钟。
记者高星 通讯员陈峰 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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