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3年前因犯贪污罪被判入狱11年半
本报讯 因贪污巨额拆迁款,延庆县延庆镇副镇长张书军曾于2010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随后,张书军被送往监狱服刑。没想到,两年后司法机关在办理另外一起诈骗拆迁款案件中发现,张书军还有余罪没有交代。随后张书军被押回再审。记者昨日获悉,张书军最终被法院以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奥运拆迁敛财28万
据查,2006年延庆县政府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县城及重点地区进行环境整治拆违拆旧工作。按照分工,延庆县市政管委负责与司家营路段拆迁所涉及的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对于租用单位土地自建房屋的,由单位与实际承租人协商解决。延庆镇政府则负责与拆迁所涉及的路边个体工商户以及司家营村村民个人签订协议,协商拆迁补偿事宜。
张书军当年任延庆镇副镇长,主管拆迁工作。原延庆县木材公司的建筑正好位于拆迁范围,按照分工,木材公司的房屋应当由延庆县市政管委与该公司签订协议。但在拆迁前贺玉喜(另案处理)与木材公司签订过房屋土地租赁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此次拆迁木材公司有权终止租赁协议,不赔偿由此给贺玉喜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贺玉喜为了获得拆迁补偿款,找到了张书军,而张书军在明知贺玉喜所建房屋不是司家营村村民个人的房屋,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拆迁范围内的情况下,仍与贺玉喜共谋,将贺玉喜在木材公司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虚构为司家营村村民潘某(贺玉喜之妻)的合法房屋。
2006年8月18日,张书军代表镇政府与贺玉喜签订了被拆迁人为潘某的拆旧补偿协议书。后延庆镇政府按照拆迁协议向潘某支付了补偿款48万余元。不久贺玉喜将其中的28.48万元转入张书军岳母的账户。
110国道拆迁贪污30万
张书军的另一笔贪污款发生在2009年。当年9月,延庆县市政管委与延庆镇政府签订了《新农村环境整治拆迁协议》,由延庆县市政管委向延庆镇政府拨付1750万元,由延庆镇政府负责实施新农村整治110国道米家堡段公路两侧的拆迁补偿工作。
当时,延庆镇政府成立了拆迁工作组,由时任副镇长的张书军担任组长。同时,于某、周某和时任延庆镇司法所所长的高某(另案处理)担任工作组成员。
在此期间,张书军与高某以及时任延庆县延庆镇双营村村委会主任的贺二枝(另案处理)共谋,虚构贺二枝与妻子宋某有房屋被拆迁的事实,由张书军代表延庆镇政府与贺二枝签订了被拆迁人为宋某的拆迁补偿协议,骗取拆迁款40余万元。2009年10月1日,贺二枝将其中35万元交给张书军,张书军则将35万元中的4万元分给高某,其余据为己有。
第一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书军有期徒刑11年之后,检察机关发现张书军还有以上两笔贪污罪的事实和在负责拆迁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35万余元拆迁款被骗的犯罪事实被遗漏。随后,张书军被押回再审。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书军有期徒刑9年、玩忽职守罪判刑一年。与此前的判决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