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一年5名街道“一把手”落马
卢丽涛
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陈学度昨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陈学度在工程项目发包、人事任用及调动等环节,涉嫌收受贿赂,此案仍在侦查中。
街道干部日益成为贪腐犯罪高发人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得的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深圳有53名街道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近一年左右,有5名街道党工委书记先后落马。
2012年3月5日,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刘少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3月9日,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梁钜坤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12年5月11日,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庆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2年8月16日,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13年4月2日,先后担任过罗湖区东晓街道和翠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陈学度,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成为深圳近一年时间来第五位落马的街道“一把手”。
一名办案检察官表示,深圳的街道实际管理的人口和资源,有些都远远高于内地的一个县。“一把手”大多是正处级,有的还高配副局级。有的街道有上百万的人口(含流动人口),达到了内地一些地级市的规模,GDP规模甚至会远高于内地一些地级市。
同时,近年来深圳处于城市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产生了一个个巨大的利益蛋糕。深圳的街道往往担负有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广泛职能,对于街道“一把手”而言,权力较大又缺少制约,就很容易形成“一言堂”的局面,也造就了滋生贪腐的土壤。
如何将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关进笼子?上述办案检察官表示,目前,深圳的街道“一把手”权力集中缺少有效监督,而党工委、办事处“一把手”合二为一的做法,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不利于监督制约。因此,需要多途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要分权,要通过制度设计,让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合理分工负责。二是要制衡,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三是要监督,现状是,上级的监督太远,基层内部的监督太软,以至于街道“一把手”违法违纪往往存在较长时间未被发现。如何保证让掌权之人能真正地做到不滥用权力?毫无疑问,研究、推进更广泛、更彻底的社会监督是个好途径。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讯员汪林丰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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