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16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
清华女生“铊”中毒案
朱令铊中毒事件是指中国北京清华大学1992级化学系女生朱令在1994年11月底出现铊中毒症状,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本案历时十多年一直未能侦破,此案引发媒体与网络的报道和外界的关注与讨论。
朱令,清华大学物化2班学生,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1994年冬(约12月份)和1995年春(约3月份)至少两次摄入致死剂量重金属铊盐;第二次中毒后昏迷多日,几近植物人,1995年5月经对症治疗后得救,但因为误诊时间过长、治疗中的失误,肌体受到严重损伤,并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这个曾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的清华大学的才女、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因离奇的“铊中毒”事件,导致她全身瘫痪、100%伤残、大脑迟钝。
铊盐无色无味溶于水,只要微量就可使人中毒,这种毒直接伤害人的神经系统。
北京大学“铊”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中国矿业大学校园投毒案
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
当年6月20日中国矿业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大学生铊中毒案情况。校方介绍,引起3名大学生铊中毒的毒源已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常某以非法手段从外地获取的250克剧毒物质硝酸铊。
当年5月22日,常某以非法手段从外地获取了250克剧毒物质硝酸铊。5月29日下午4时许,常某用注射器分别向受害人牛某、李某、石某的茶杯中注入硝酸铊,导致3名学生铊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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