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刘勇报道:引起社会关注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大案加多宝、广药王老吉红罐装潢官司进入了倒计时。4月15日,王老吉与加多宝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罐装潢权进行了证据交换。案件将于4月22日正式开庭。这就意味着红罐装潢诉讼案将进入实体审理。
加多宝:外观设计曾获得专利
广药版红罐王老吉正式上市铺货后,目前市面上既有广药的红罐王老吉,也有加多宝的红罐凉茶,两者的外包装装潢均为红色罐体加双面黄色字体,相似度极高。
对此,加多宝方面对媒体表示,相关法律专家对此纷纷表态,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北京务实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等30多位业界著名专家进行研讨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指出红罐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称,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获得专利。
据悉,在加多宝和广药合作期间,加多宝利用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配合王老吉商标,在市场上投入了巨额的宣传广告费用,使红罐凉茶深入人心,同时,红罐也成为最鲜明的商业标记之一。
王老吉:没有所有权何来授权
针对装潢权一事,王老吉大健康方面也请来了多位法律界人士为之“站台”。王老吉对媒体表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国斌、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林彬等多位专家一致认为,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红罐、红瓶包装装潢权,自始至终都属于广药。
王老吉方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广药集团之前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现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特有装潢权也随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集团。
“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经营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王老吉方面称。
陆志霖、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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