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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佛山三水,村民私自在集体用地上种树,后村小组把土地租出,要求村民砍树
羊城晚报讯 记者徐浪摄影报道:“有72亩土地,我们用十几年,在这种了上万棵树,现在要全部推掉。”三水大塘永丰石溪村村民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称由于树太细,没人要,希望“多少能得到点补偿”。而村长和大塘镇均回应,村民是私自开荒种树,无需补偿。
石溪村的乱园岗是一座有两个山头的山冈,面积约72亩,一直以来,乱园岗杂草丛生,仅有少量村民种植的松树。十余年前,村里的一些村民见山冈荒芜着,非常可惜,于是,开始在山上种植桉树。“等树长成以后,也可以拿来养老。我们没有向村里租这块地,村里也没有干涉我们种树。”村民说。到2012年底,山上已经有上万棵桉树,村民李姐看着这满山的树,心中很是欢喜,“将来树长成了,我们可以卖到很多地方去,造纸厂、家具厂、筷子厂等等,最起码养老不用担心了”。
2012年年底,村小组在村里发出通知,称乱园岗已被村里租给一个公司种植绿化树,“要求我们自行处理掉这些树,我们当时也答应了,但后来找了十多个老板,都不收,说我们的树太细了,没用处。”16日上午,年过5旬的刘姨说,他们从十几年前开始在山冈上中桉树,但大部分树只种了3到5年,由于山冈土地不够肥,所以树长得很细。“没人要,但村里又催着我们处理掉这些树,连钩机都开过来了,没办法,我们只能卖了一些粗点的树,那些细的只能绑一起埋掉。”刘姨指着已经被铲平的山头,再指着身旁茂密的桉树林,说道:“被铲掉的那块山头以前也有这么多的桉树。村里说,让我们赶快把这些桉树也赶紧处理掉,不然也要铲掉。”
记者还在乱园岗见到了石溪村的村长,村长称,乱园岗是村小组的集体用地,村民是占用集体用地种植树木,之前是因为土地没有租出去,所以允许村民种树,现在乱园岗已经出租用来种植绿化树,而且对村小组能带来收益。因此,村民在乱园岗的树就需要自行处理,且村民并不是承包土地进行种植,所以不需要对村民进行赔偿。
16日下午,三水区大塘镇通报称,2013年,大塘永丰村委会石溪村民小组将村的72亩集体用地对外发包。在该片土地发包前15天,村民小组已通知村民自行清理地上物(包括所种植树木等作物),村民也比较自觉地把桉树处理了,只剩下些树头。因此,承包方在平整该片土地时不存在砍伐树木的行为,所以无需办理砍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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