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黄涛 常开余 记者 贾晓宁) 南京市鼓楼区有一家工艺品店,店老板养了一只波斯猫,老板非常喜爱这只猫,把它当做招财进宝的店招牌。但是,最近春天此猫发情了,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店老板大发雷霆,要扣打工的女店员童妮(化名)6500元工资来赔猫。
这段时间,波斯猫发情,每天都往店门外跑。而丢猫的那天,恰好是童妮一个人当班,等交完班忙完之后,童妮想起猫咪,猫已经没影了,童妮里外找个遍,也没找到。从此之后,猫就失踪了,再也没回来过。老板看到自己的招财猫丢了,自然很不爽,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老板告诉童妮,这个月要扣她3000工资,要么你签字拿钱,要么你走人。童妮当月工资有6500元,她觉得老板欺负人,不想干了,主动提出离职。这下老板更来劲了,告诉童妮,你要走就走,6500元一分都没不会给你,这样也赔不了丢猫的损失。童妮无奈之下,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援律师在受理此案之后,告诉童妮,尽管猫咪有招徕顾客的作用,但它只是私人宠物,不是店里的商品或工具、设备,店员工作期间对其不负有管理义务,猫丢了老板要求店员赔偿并从其工资中扣收没有法律依据。于是,法援律师帮童妮起诉到法院,要求老板返还工资6500余元、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39987元。最终,经过调解,老板加付2000元工资,一次性支付童妮8500元,一场因宠物引起的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