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昨天下午3时20分左右,广东省梅县法院民三庭在审理一宗离婚案时,在原告对开庭笔录签名过程中,被告人吴庆春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后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并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自制爆炸物,致原告叶利芬死亡,并造成原告的姐姐叶利珍轻伤。吴庆春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据知情人称,今年48岁的受害人叶利芬从大陆嫁到台湾台中成为台湾人,丈夫逝世后,回到梅县再嫁给47岁的梅南镇人吴庆春,两人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后因感情不和,叶利芬将吴庆春告上当地法院诉求离婚。昨天下午,叶利芬以原告身份在姐姐叶利珍陪同下出席梅县法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闭庭后,吴庆春拿出套上不锈钢管的“大鞭炮”,引燃后丢向正在对开庭笔录签名的叶利芬,爆炸声响过后,叶利芬被吓得大惊失色,吴庆春接着冲上前用水果刀将叶利芬刺倒在地,接着又在叶利芬身边引然第二个“大鞭炮”,致叶利芬死亡,并将站在一旁的叶利芬姐姐叶利珍炸伤。
案发后,梅县公安局刑侦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截至昨晚7时,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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