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波折之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放弃了委托律师的法定权利,最终由北京市司法局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知名刑辩律师钱列阳接下了这个活儿。这意味着,尽管身陷囹圄,但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均应享受的辩护权对刘志军也不例外。
1990年代至今,随着高官落马数量增多,中国已出现了一批专为高官辩护的刑辩律师。一方面,他们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在辩护中,他们也看到高官普通人的一面,而很多人本身又是官场游戏潜规则的牺牲品。
到底什么样的律师可以为高官辩护?
刑辩界“京城四少”
上世纪90年代开始,高官腐败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到2012年,因腐败落马的副部级以上高官已逾100人。
但律师大量参与高官腐败案件,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北京律师高子程告诉记者,他为高官辩护始于1999年的交通部原副部长郑光迪受贿案。
此后十多年间,高子程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原行长张恩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中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最高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以及陈良宇等高官辩护律师。
对刑辩律师而言,2002年的刘晓庆案戏剧性的具有里程碑意义,多位能为高官提供辩护的律师皆与此案有关。
北京市律师协会原会长、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曾对记者说,“刘晓庆案之前刑辩律师都是单枪匹马,这个案子找到我之后,我就在思考,是否可以组团辩护,以达到更好的辩护效果。”
李大进组织了当时北京律师界四位优秀年轻律师钱列阳、许兰亭、张青松、李肖霖组团辩护,此四人被法治媒体称之为刑辩界“京城四少”。
律师有多大“作为”
省部级以上官员案件办理往往遵循这样的规律:立案调查均由中纪委发起,待主要问题查明后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地方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样的案子,律师有多大“作为”?
许兰亭向记者证实,在其所办理的所有高官案件中,会见均不成问题,每个案件都要会见多次。
会见过程中谈话内容也因官员性格不同而各异。据许兰亭透露,有些被告人刚开始对律师不太相信,言语不多。他们观察人的能力强,只有对律师建立起信任后,才愿意谈自己的案子。也有高官并不愿意多谈案情,而是和律师拉家常,和律师交流子女教育。
许兰亭说,“如果被告人自己不认罪,我们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罪名金额与指控不同的,也会做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毕竟,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
高子程告诉记者,“高官案件的辩护中,取证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在陈同海案中,有人施加压力,让他撤回已经取到的证据。”但最终高子程说自己仍然坚持原定的辩护思路,“在我眼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于一切。”
和很多人所感觉的不一样,为高官辩护并不算是收费好的业务。指定辩护中,早先律师可以获得500元的法律援助补贴,此后这个数字提高到2000元,即便如此,如果会见次数多,连往返的出租车费用都不够。
建议预防职务犯罪
为高官辩护,律师们对腐败官员亦有着复杂的情感。一方面,痛恨腐败;另一方面,在辩护中,他们看到高官普通人的一面。
精明强干,综合素质高,是律师们对落马高官的共同评价,否则也升不到如此高位。
钱列阳说,“我所接触的高官中,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心高气傲,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单位被人抓住破绽而被打下去,然后纪委介入;第二类是完全按照官场潜规则游戏,像中共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那样的,上下级就是买卖关系;第三类,纯属法制观念淡薄,而这又大多数发生在省部级官员。”
律师们发现,好多官员已经不知道消费,不会用银行卡。因为他们没有机会自己花钱。在辩护律师看来,中国的人情文化也成为官员们腐败的重要原因。 “逢年过节送礼,官员们自然不能免俗,一来一往最后都是问题。”韩嘉毅认为,单纯认为官员防腐能力差无助于问题解决。
根源仍在于官员的权力太大,这是受访高官律师的共同观点。“目前高官腐败主要是两种,一种是提拔官员的人事权,另一种就是项目的审批权。这两种都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办案之余,杨矿生也在总结落马官员的心态。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职务犯罪的预防做点事情。
“有律师确保商业活动不受损失,也应该有律师确保参与商业活动的人以及政府官员不卷入到违法事件中来。”杨矿生认为,自己的想法可以落实到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国有公司高管的培训;二是对于企业本身容易构成的经济犯罪进行研究;三是对于官员个人的法律培训。
这个过程似乎并不顺利。钱列阳说自己经常去给官员作讲座,在给官员讲职务犯罪相关内容时,下面静得出奇,都在认真记笔记。就是没有一个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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