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力图声索南海岛屿主权的菲律宾继续在南海问题上挑事,此举再次遭到中方的批驳。
昨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记者会上表示,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25日,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表示,就菲律宾南海国际仲裁提议,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已经任命完成全部5名审议中菲南海争端的仲裁员。根据国际海洋法庭相关规定,一旦由5名仲裁员组成的5方仲裁团组成完毕,就南海问题的仲裁程序便正式启动,接下来将择期开会讨论是否对此案有管辖权,但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此前国际海洋法庭任命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国出席该仲裁,德国籍法官和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鲁迪·沃尔夫鲁姆代表菲律宾,新委任的3名仲裁员分别是来自斯里兰卡的法官克里斯·品托、法国法官皮耶尔·柯和荷兰法官阿尔弗莱德·松斯。品托将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
华春莹指出,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菲方在通知中声称“不要求对双方均主张的岛礁的主权归属进行判定”。1月22日菲方又公开表示,提起仲裁的目的是使菲中南海争端“获得一个持久的解决”。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而且,菲方以其对中国岛礁的非法侵占作为提起仲裁的基础,歪曲了中菲争端的基本事实。菲方企图以此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使其非法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披上“合法化”外衣。菲方谋求这种所谓“持久的解决”企图及其手段,是中方绝对不会接受的。
华春莹表示,按照国际法,确定领土归属是海洋划界的前提和基础。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必然涉及相关岛礁主权归属,而领土主权问题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因此,在中菲岛礁争端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不应适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更何况中国政府于2006年已经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菲方的仲裁主张明显不成立。中方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国际法根据。
华春莹表示,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与菲律宾的双边谈判和协商解决有关争议。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也是包括菲律宾在内的签署国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做出的承诺。《宣言》理应得到全面、认真落实。中方坚持按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和《宣言》的有关精神,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