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4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40多岁黄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32岁刘女,没想到见面后,黄男觉得刘女不漂亮,大失所望之余,竟认为刘女故意欺瞒他,气得告刘女诈欺,检察官认为罪证不足,将刘女不起诉。
据报道,新竹县湖口乡的黄男,指他去年9月在交友网站结识屏东的刘女,刘女自述身高不到160公分、体重不到70公斤,因经济困难,盼黄男能帮她缴纳新台币2858元的手机通话费,黄男帮她缴清,去年11月还买10包(约10斤,共200颗)新竹名产摃丸,南下屏东访刘女。
心花怒放的黄男满怀期待,看到刘女后却大失所望,认为刘女有故意欺瞒之嫌,败兴而回后,竟然告她诈欺。
刘女向检方表示,她并没说自己的身高、体重,帮她缴电信费,是黄男自愿,黄男又说要到屏东找她,问她喜欢什么伴手礼,她说没意见,由黄男自己挑选,从头到尾没有欺骗之意。
检察官认为,黄男基于追求刘女意愿,赴屏东访刘女住处,若刘女有心诈骗,不会说出真实地址,且刘女的姓名及电话号码也非虚假,双方出现争执后,刘女也退还黄男2000元,黄男单凭黄女长相与想象中有所落差就提告,不足以认定刘女有诈欺犯嫌,故不起诉。
责任编辑: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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