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0月启用,购票游客可被自动放行
新快报讯 27日,记者从凤凰县政府获悉,当地正就一项“去商业化”新政征求意见:引导古城商户外迁、转移、升级,鼓励居民恢复真实的居住生活状态,不再从事商业经营。“以后凡是购票的游客,凭门票可以被自动识别和放行。”凤凰县政府负责人告诉记者,凤凰古城计划在10月使用新型的验票自动识别系统。
目前散客出入未遇阻拦
自4月10日起,湖南凤凰古城开始收取148元的门票。在外界的舆论批判声浪中,凤凰采取了对散客“出入自由”的态度。连日来,记者以游客身份从凤凰新城走入古城,出进几个关卡,均未被工作人员拦下。凤凰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说,此举意在“对散客人性化管理”。至于尺度具体是多大,目前仍在探索之中。“任何的管理都会有漏洞,但对于景区的验票人员,我们的要求是坚决避免冲突。”
对于将来凤凰古城的管理,凤凰县副县长蔡龙说:“我们会慢慢去尝试,以人性化管理为主,但整个体系会实施下去,同时在技术层面上加以改进完善。”据了解,凤凰古城计划在10月使用新型的验票自动识别系统,目前工程技术人员已陆续到位。
居民不再经商将获补助
《凤凰古城涉旅行业转型升级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相关部门应对古城现有的涉旅行业重新核查、登记,严控规模和数量,确保现有数目不增加。凤凰县政府介绍,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古城“商业过度开发”。
按照凤凰县涉旅行业转型计划,将对凤凰古城内不从事商业经营或经合法审批从事文化品位较高的商业经营挂牌保护的特色民居,依据建筑面积给予每栋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民居保护修缮费。对古城内依法建设和管理使用、且不从事商业经营的普通民居,每栋每年给予500元的房屋维修补助。
凤凰县政府表示,涉旅行业主要是指古城内与旅游有关的商铺、酒吧、餐饮及宾馆客栈等,凤凰县拟设立2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宾馆、客栈提质升级。同时,文件中强调“鼓励居民将凤凰古城区内房屋恢复原来的居住生活状态,不再从事商业经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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