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台政坛潜规则由来已久
2013年05月02日12: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港媒: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台政坛潜规则由来已久]
中新网5月2日电 香港《大公报》5月1日发表文章称,台湾前行政机构秘书长林益世索贿案,台北地方法院4月30日一审宣判。从案情可见,林益世与赖素如的行贿手法如出一辙。这并非偶然,其实“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台湾官场流行已久的“生财之道”,不分蓝绿。
文章摘编如下:
台湾前行政机构秘书长林益世索贿案,台北地方法院4月30日一审宣判,林益世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7年4个月。由于早前有“国民党御用律师”之称的台北市议员赖素如涉嫌收贿被捕,岛内舆论纷纷把矛头指向国民党当局。对于党内重要成员接连卷入弊案,马英九作为一党之主席,确有不可逃避的责任。不过,更重要的是,要找到这股歪风的源头。到底是“无法”可管,还是“有法”不依,都必须彻查清楚。否则今天揪出林、赖等害群之马,日后也还会有“后来人”。
林案源于“地勇”公司担心无法与“中联”公司续约,而找林益世帮忙牵线,事成后付予林益世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而赖案则源于台北双子星大楼招标案,投标者“太极双星”公司请求赖素如在议会质询、提案及表决时“帮忙”,允诺事成会给1000万元酬金。“太极双星”最后果然中标,而赖素如也收到部分酬金,但辩称是“政治献金”。
从案情可见,林益世与赖素如的行贿手法如出一辙。这并非偶然,其实“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台湾官场流行已久的“生财之道”,不分蓝绿。前几年就有多名蓝绿“立委”被控收受牙医公会的金钱而推动“口腔健康法”。岛内曾有媒体揭发“立委”圈子“有偿服务”潜规则的运行内幕。“立委”由于选举时需要大量金钱进行宣传造势活动,但党内补助有限,必须自辟财路。而“有偿服务”则是一扇巧门。“立委”、议员常常掌握某些议案的表决权,如果通过这些议案会使某些人得益,那这些人便会在议案表决前,“拜访”参与表决的“立委”或议员,并承诺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酬。至于金额多少,则要根据“难度”而论。例如,台北双子星大楼招标案中,“太极双星”公司毫无开发经验,是一家为了投标而临时组成的公司。这样的公司要承包被称为台湾最大规模的开发案,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换言之,中标的难度相当高,所以,“太极双星”才向赖素如开了1000万元的价码。
对于此类不法关说,岛内并非“无法”可管。2008年台湾实施“游说法”,规定游说者不得向被游说者交付贿赂或其他不当利益。其实,“立委”守则中也明订不能从事“有偿服务”。不过,多年来铤而走险的“立委”和官员大有人在,因为即使收到报酬,也可辩称“政治献金”,从而掩盖了其中的“对价关系”,不易被司法部门察觉。这次赖案曝光,主要是因为“太极双星”公司中标后,因交不起保证金而引起外界关注。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揭爆背后隐藏的错综复杂官商勾结关系图,可谓“意外收获”。
林案和赖案再次暴露了岛内官场为人诟病的潜规则。台当局应以此为契机,展示反贪肃弊的决心,修补执法漏洞,扫除不正之风。(朱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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