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韩福东 因在马英九致辞时,扔鞋子与资料袋抗议,台湾72岁男子王献极和58岁男子赖芳征被检方移送起诉。检方指控他们违反了台湾的“集会游行法”。
去年12月10日,马英九出席景美人权文化公园举办“2012世界人权活动”开幕式并发表致辞。“台独”人士王献极与赖芳征混在听众中,将鞋子和资料袋丢向马英九,被维安人员拦下,未打到马英九身上。两人被现场维安人员带走,当日下午,又被新店分局约谈。他们表示自己的行为受言论自由保障,但未被检方接受。
检方认为他们两人的表现,未达到侮辱公务员罪的程度,但已经逾越了正当表达的范围,违反了“集会游行法”。台北地检署前日在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王献极与赖芳征已被侦查完毕,将移送新店分局起诉。
前日,台湾桃园县产业总工会荣誉理事长毛振飞,也因违反“集会游行法”而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拘役20天,可用罚金替代。毛振飞去年10月28日率众在凯达格兰大道向警方扔鸡蛋,抗议外籍劳力权利缺失。法庭认为其行为侵害了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他的律师主张无罪,将提起上诉。
毛振飞还曾于去年10月1日率众到“行政院”丢鸡蛋,台北地检署认为其丢鸡蛋目标不是警察,属于一般抗议行为,因此不予起诉。
依台湾“集会游行法”,集会游行不必申请许可,只需报备。集会、游行应以和平方式为之,不得使用暴力或携带足以危害他人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安全之物品,并避免影响邻近道路、场所使用人权益及学校、医疗院所之安宁,举行后应于十二小时内清理完毕所留废弃物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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