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一年之中,总有那么几天震惊全国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我们食不下咽。这不,毒胶囊、塑化剂事件的尘埃刚刚落定,毒生姜、假羊肉事件又“粉墨登场”。下一出还不知道是什么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件发生。总之,逐利冲动让人性之恶在食品领域“腾蛟起凤”、“花样不断”。
应该承认,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因此制造食品安全事端而被判刑坐牢的也大有人在。然而,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层出不穷。日前,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地沟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的最高可判死刑。消息一出,大家无不为之拍手叫好。尽管如此,可让人担心的是,“司法解释”是否能跟得上黑心商家的制假贩假手段,比如狐狸肉、老鼠肉跟羊肉混在一起怎么“解释”?吃下去并不会“致人死亡”,其为害很难察觉。可见,“解释”得再细,也不可能跟上造假者的“创造性思维”,关键是监管要到位,必须毫不松懈。
其实,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近年来,从三鹿奶粉,到有毒胶囊等许多轰动一时的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由监管部门率先发现的,而是由媒体,是媒体冲在了前面。有时甚至还会出现这样一种怪现状,即:媒体对某个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跟踪曝光,一些地方监管部门从地方保护主义角度出发,予以遮掩、隐瞒和开脱,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个别地方或部门的负责人甚至对媒体的穷追猛打“很生气”,认为这影响了当地经济。如果不是媒体在食品安全领域里的冲锋陷阵,今天的食品安全形势可能更加严峻。
媒体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及“辉煌战果”,反衬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失职和缺位。
可以说,每一起被媒体揭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都应该让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感到不安,感到惭愧和脸红。
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的制假贩假现象,周围人人尽知,可就是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不知。
日前央视记者专程到假羊肉的生产基地山东省阳信县暗访,得知在当地,各路批发商纷至沓来、竞相采购,生产假羊肉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人们不禁要问:当地政府和食品监管部门是干什么的?他们为什么如此麻木和迟钝?
如果监管不到位,再完善的法律也无济于事。维护国人的食品安全,立法方面当然要跟上完善立法是首要任务;此外,必须有对食品生产进行全流程的严格监管,不留空白和死角。
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对待食品安全应该有警犬般灵敏的嗅觉和猎鹰般敏捷的行动,不能总是“闻曝光而后动”。每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后,都应追查监管者的责任。
唯其如此,形势才有可能发生根本的转变。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