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晚,奉化广平路“中国黄金”店里发生抢劫案。
两蒙面男子突然闯到店内,用一把玩具手枪作威胁,砸破柜台玻璃后抢得32万余元的财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案53小时后,劫匪就在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昨天,奉化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两名劫匪和另外一名涉案人员被分别判刑。
网上看视频学习如何伪装,如何抢劫
被告人李某,1988年出生,黑龙江人。2008年4月至宁波打工,一直在咖啡店里做服务员。
听说放高利贷能赚钱,他从家人朋友处筹集资金放贷。2013年1月,李某放高利贷失败,亏得血本无归,没钱还给女友,他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开始时也想过在路上去抢劫,但抢路人的钱不一定有那么多,也解决不了问题,所以才想去抢劫金店。”法庭上,李某说出了自己起意的原因。随后,他找到了同样缺钱的罗某,商量着一起“大干一场”。
之后,两人在电脑上查阅了很多关于抢劫金店的案例与视频,通过视频学习在实施抢劫时应该怎么伪装,怎么躲避监控,怎么选择换乘车辆。
“看抢劫金店的视频,案发后都被抓了,我们也犹豫过,但为了钱也不去想那么多了,抱着侥幸心理,策划周密一点。”李某说。
两人最先的计划是在宁波实施抢劫。他们曾先后来到江东、洪塘、镇海的一些金店,都因为人太多心里又害怕而没有实施。踩点多次都没有动手的两人,最终在手机上搜到了奉化的金店。动手前,两人喝了一瓶劲酒壮胆。
作案后,两人坐上出租车跑回宁波,在江北一河边把所有作案工具扔进了河里。
结局也和视频结尾一样:落网被判刑
抢了一大包黄金的两人回到租住的房里。李某取出一部分黄金用袜子包起来放在鞋盒里,告诉女友何某,这部分黄金是留给她的,当作还给何某母亲的钱。当刘某告诉何某,这些黄金都是自己抢劫来的,何某一边抱怨"怎么能干这种事",一边转身拿剪刀剪去了黄金首饰的标签。
当时打算怎么处理这些赃物?两人说,打算等过了一两个月再去卖掉。
据查,两人共抢得28件黄金首饰,合计重771.28克,价值人民币32.2300万元。
昨 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罗某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何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予以 窝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李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5000元,剥 夺政治权利2年;何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
□通讯员 冯筏 冯建 记者 朱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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