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卫 汤蕊妍 石秋菊 一则深大学子小何在港失踪的寻人启事,引起深港间的寻人接力。家人朋友焦急担心几日之后才发现,小何已经在港因伪造文书罪被判刑,缘起他使用兼职公司老板的护照取款时,签了老板的名字。
但为何香港警方在拘捕小何之后未通知其家人?小何在被判刑前的合法权利是否被充分保障了?香港律师认为,除非当事人拒绝,否则这样的情况“并不正常”,而如证实警方有误导、隐瞒或欺骗,可推翻刑罚。
寻人启事网络接力 “寻人启事!09级管院电子商务住桂C的小何,于5月3日去香港汇丰银行元朗康乐路分行办事,1点42分最后一次短信联系,突然失踪联系不上他,失踪有近2天了!……请在香港有见过他的朋友联系我们,跪谢!”
这则寻人启事,在网络上受到广泛的关注,一场深港间的寻人接力也随之开始。据发出微博求助的同学小魏介绍,小何全名为何志波,当日前往香港是帮兼职的网络公司取款,公司领导原本约好当日下午2点在深圳湾口岸接他,但他随后失去联络。小何的父母在5月5日也通过南山警方请求香港警方协助,南山警方也了解到,小何出境后并无入境记录。
直到5月8日,何志波的父亲何倩胜前往香港与儿子见了面,才完完全全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他在香港替老板取钱,所以被判刑了。”
代人签名取钱违法 何父说,在荔枝角收押所与儿子会面时,何志波向他讲述了整个事件的过程。5月3日下午,受老板刘小辉所托,何志波携带刘小辉的护照和银行卡到汇丰银行取钱。
“就是取美金的时候,签字没对上”,何倩胜说,何志波在取款签字时用的刘小辉的名字,但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签名与卡主字迹不同,随后报警,何志波被赶来的警察抓走。
小何老板刘小辉也证实,何志波的确是受他所托前往香港取钱。“我们以前这样取过很多次,而且涉及美金金额都比较大。”刘小辉说,他们这样的操作从来没出过问题。何父也表示,何志波之前也有过一次帮老板去香港取钱的经历。
香港警方向南都记者证实案情的经过,第二日何志波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在庭上认罪,被判刑4个月,罪名为使用虚假文书罪。小何代理律师赵元勤解释,何志波的刑期去除了节假日及公众假期,实际执行为80天。
家属追问 港警抓人为何没通知家属? 而无论是何父还是刘小辉,都对事情的过程有诸多的不解:香港警方抓人后为何不通知家属?为什么在被抓的第二天就开庭审理并宣判?
本身是律师的香港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表示,除非当事人拒绝通知家人,否则几日内家人都不知道当事人被拘捕的情况并不正常。他解释,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被警方拘捕之后,有权要求通知家人和律师,“警方也有责任告知当事人他的权利,警署内也应该有书面的通知告知其合法权利,尤其是拘捕48小时内未能放人的情况下,当事人肯定可以在警方的监管下通知家人和律师,而案中的当事人并非大奸大恶之罪,应该无特殊理由拒绝其通知家人和律师。”
谢伟俊指出,当事人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寻求律师帮助以及与律师商讨案情,“例如是否需要认罪,如何向法官求情,怎样缩减刑期等等,这都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警方应该告知。但现在我们无从得知,案中当事人是不愿意行使这些权利,还是警方并未告知。”
他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香港警方在拘捕过程中误导、隐瞒或欺骗当事人,使他的合法权利无法行使,那么可将此案的判罚推翻,当事人的律师可以向警察投诉科进行投诉。同时他提醒,从拘捕、控罪到上庭判罚,都应该会有案情描述的书面文件,因为法官是根据书面文件来进行判刑的,“当事人不可能没有,这点香港执行得非常严格。”
港方回应 曾向小何说明通知家人权利 就何志波亲友的疑惑,截至截稿时间,香港警方回复说,“元朗警署确在5月5日收到一名男子报案,指其何姓男亲人在5月3日之后失去联系,警方了解事件后,得知何姓男子的下落,警方已将结果通知报案人。”
而对为何在何志波被拘捕甚至判刑之后,并无主动通过任何方式通知其家人,香港警方表示,何志波并无提出联络家人的要求,也无提供相关的联络方式,同时,警方亦向何志波发出了一份书面通知书,上面说明了其可通知家人及其他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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