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涡阳县18岁少女被袭受伤昏迷后被遗弃案,近日在安徽省利辛县法院开庭审理,涡阳县高公镇派出所民警和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4人,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和故意伤害罪获刑7年至4年不等。
2012年3月11日下午,涡阳某中学18岁高中女生武某在回家途中遭到歹徒侵害,并被打伤,抛弃在河沟边。12日下午被村民发现后拨打110报警。涡阳县高公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带班所长张建飞安排值班民警姜中常、王瑞璞等人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姜中常对现场进行勘查,王瑞璞对现场进行拍照时发现武某在动,但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姜中常安排报警村民对武某进行检查,该村民检查后说“摸了一手血”,但姜中常则向张建飞报告称“武某没有伤”“像个憨子、神经病”。随后,姜中常、王瑞璞未对武某进行任何救助便返回派出所。
12日21时许,姜中常找到涡阳县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告知前李村有一女子系傻子给弄走。周玉珠则要求前来接武某的灵车行驶到太和县境内,将武某丢弃在路边。2012年3月13日,武某被太和县公安局发现并救助,经鉴定武某的伤情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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