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全专家”彭先生因与地铁监理公司之间存在欠薪纠纷,一纸诉状将澳大利亚伊凡仕伯集团下属公司慈溪伊凡仕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地铁监理”)告到劳动仲裁机构,索赔近200万元工资。昨天,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被申诉方辩称,双方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他们不愿支付这笔巨额工资。
地铁“安全专家”索赔工资
彭先生是中国武汉人,1999年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彭先生称,2004年,他与伊凡仕伯中国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先后负责上海地铁、深圳地铁、南京地铁等项目的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工作。2010年,该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慈溪地铁监理取得了昆明地铁首期项目工程风险管理项目咨询服务合同,负责监理昆明地铁工程。他受慈溪地铁监理委派于2010年到昆明,担任昆明地铁工程项目管理总咨询师代表。
彭先生的代理律师透露,2004年到2007年彭先生的每月工资是1.2万元;2007年8月以后是2万元;去年7月上涨为2.2万元。还未来昆明工作前,慈溪地铁监理就拖欠彭先生的工资。为了能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彭先生只好受慈溪地铁监理委派,到昆明工作。他在昆明地铁施工现场,常加班工作,但正常工资不能按时领取不说,也没有加班工资,他多次向公司总部投诉,部分工资才陆续打到他的账户上,但被拖欠的数额仍很多。
彭先生说,今年1月,他收到了公司的通知,他与慈溪地铁监理的雇佣关系于1月21日终止,这时拖欠工资达30万元。
协商不成,申诉人彭先生向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慈溪地铁监理故意不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事实,要求被申诉人慈溪地铁监理支付近200万元工资,其中包含66个月的双倍工资,共计140万元。
地铁监理公司不愿支付
慈溪地铁监理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答辩称:慈溪地铁监理是昆明地铁建设的监理单位,他们更换了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来监管昆明地铁的建设,彭先生不是昆明地铁监理的最高负责人,只是项目负责人之一。根本没有申诉方说的伊凡仕伯中国公司这个公司,伊凡仕伯在中国只有3个公司,慈溪地铁监理是伊凡仕伯的下属公司,所以慈溪地铁监理与彭先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他们不愿支付这笔巨额工资。申诉人的拖欠工资申请时间从2004年到今年,涉及9年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的保存只保存两年时间,他们只针对两年的工资纠纷举证。
对于加班工资的索赔,王律师说,彭先生作为公司高管,上班时间不需要进行考勤,所以不存在加班一说。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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