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雅安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蔡军11日向媒体通报了“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期间查处的违规违纪案件。
“截至5月10日,共查处抗震救灾违规违纪案件10件,给予10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蔡军说,芦山地震发生后,为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的监督检查,雅安市建立纵向到底的四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蔡军在通报会上通报了查处的两件典型案件,其中,荥经县五宪乡豆子山村冯家湾组组长艾成芳,将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资金改变为救济粮搬运费案件,给予艾成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宝兴县明礼乡百里村党支部书记陈学林在“4·20”地震救灾物资发放过程中监管不严,引发村民围堵村活动室,给予陈学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们一直强化抗震救灾期间典型案件查处,把查处涉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干部作风能效等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当前查办案件重点。”蔡军说。
据蔡军介绍,截至5月10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投诉229件,属实29件。“我们坚持做到有举报必查,查实必究,目前已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并及时给出解释答复,95%的群众表示满意。”
“目前未发现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分配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蔡军说,雅安市在抗震救灾物资接收、分配和发放上都实行“一账、一表、一单、一册”,保证了抢险救援阶段物资资金发放工作的及时、公平、高效。
据了解,雅安市还充分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检查,全市共有536名社会监督员参与救灾物资发放。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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