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民通过微博反映“福建公安厅一处长在小区违规饲养藏獒咬伤老人拒赔”引发网民广泛关注事宜,福建省公安厅10日发布消息表示,经调查,当事人陈某系省公安厅一单位副调研员,其饲养烈性犬系违规行为,陈某已将伤人犬只处理,其违规饲养烈性犬的行为由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省公安厅将对陈某给予纪律处分。
5月7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反映,福建省公安厅一处长在福州一别墅区内违规养藏獒将一六旬老人咬伤,该处长在与老人及其家人协商赔偿问题时态度蛮横。该微博迅速被网民广泛转载,引发广泛关注。
7日晚间,福建省公安厅官方微博“福建警方”回应此事,称“已获悉,正开展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发布”。
10日,福建省公安厅发布消息说,经调查,当事人陈某系省公安厅一单位副调研员,其饲养烈性犬系违规行为。烈犬伤人后,陈某及时将谢女士送医救治,并支付了医疗费,但未及时就赔偿问题与谢女士协商一致,以致矛盾激化。
5月8日下午,陈某、谢女士及其子李某在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就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谢女士及其子李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陈某已将伤人犬只处理,其违规饲养烈性犬的行为由当地有关部门处理,省公安厅将对陈某给予纪律处分。
(据新华社新媒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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