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网络红人郭美美驾驶刚买一个月的玛莎拉蒂行驶在路上,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辆奥迪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奥迪负全责。为此,郭美美将中粮集团、奥迪车司机吴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车辆贬值损失、维修费等共计69万余元。
昨日记者获悉,二中院终审作出判决,郭美美获赔60.5万元。
交警判奥迪车负全责
郭美美诉称,被撞的白色玛莎拉蒂购买于2011年4月2日,购车款为240万元。
2011年5月28日晚8时许,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在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被正在转弯的中粮集团司机吴某驾驶的奥迪车撞上,造成玛莎拉蒂车严重损坏。郭美美称,后经交通队呼家楼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郭美美先行支付了车辆维修费41万余元。后又因多次协商赔偿未果,郭美美委托律师将中粮集团、吴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车辆维修费、贬值损失等69万余元。
被告认为贬值费太高 庭审中,中粮集团和吴某认为该车在维修时,用全新的原装配件进行修复,车辆不存在贬值的情况。
朝阳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中粮集团和吴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不同意赔偿玛莎拉蒂车的贬值损失。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郭美美修车有维修费发票及明细单,为郭美美的实际支出。在鉴定后,对于不合理的维修部分,原审法院已进行了核减。法院委托评估鉴定机构,评估车辆贬值损失为21.3万元。
综上,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中粮集团、吴某及保险公司共赔偿郭美美60.5万元”。(记者张玉学)
作者:张玉学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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