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阳光发改”建设记(中)
原标题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阳光发改”建设记(中)]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阳光发改”建设记(中)
本报记者 黄天香
唐勇是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副调研员。现在他每天上班第一件事情是抓紧上电脑进入操作界面,在网上审阅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作出决定,持否定意见的还要说明理由。因为“阳光发改”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将自动录入和保留其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稍一超时,网络就有报警提醒,并自动记录留痕,影响自己的绩效评价。”唐勇告诉记者。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陈震宁反复强调:“制度一旦形成,就必须有强有力的执行力。”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46项行政权力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审批5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17项。“现在这些权力到边到角,全部装进了笼子,规范运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吉龙对此不无自豪。
近年来,政务公开的阳光照射各地,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的作为只不过是这片光芒四射的光束中最为耀眼的一束。然而,其敢于率先向自身“亮剑”,彻底让自己的利,彻底削自己的权,仿佛一湾平静的水面被一粒石子划过,在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中激起了一股不小的涟漪。
制度+科技 一场彻底的自我革命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阳光发改”建设记(上)
科技手段引入监察,转变观念成第一执行力
在陈震宁看来,让公权力充分暴露在阳光下行使,接受制约和监督,不再像以往一样具有较为宽松的自由裁量,是对发展改革部门权力行使的一场自我约束、自我革命,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理念革命、制度革命。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就是用自己的手束缚自己的权力行使。“这如同用刀子割自己的肉。”陈震宁譬喻说。
“阳光发改”推进过程中的经验表明,机关工作人员对这项制度的“观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在推进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决心、能力、作风、作为和成效,也就是执行力。
进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内网,记者注意到其中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执法信息等已经全部向社会公开,权力要素、运行程序及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监察记录等信息,一览无遗,公开透明,内容翔实,充分显示出了“阳光发改”作为一项长效性的制度建设所具有的刚性执行力。
陈震宁告诉记者,“阳光发改”之所以具有不留余地的执行力,首先源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的决心。系统设计之初党组就下决心将所有权力“全上网、真上网”,坚决不搞打了折扣的“假上网”。离开这一条,东张西望,畏葸不前,根本不可能走出今天这一步。
“打铁需要自身硬”。2012年11月,习近平刚刚就任党的总书记时就提出了这一重大命题。这一命题的内涵就是说,作为“打坚硬的铁”的人,自身必须“硬”。否则,“打铁的锤”举不起来,铁也打不好。
吉龙对记者说得最多的字眼,是将科技手段引入监察工作中,实现对权力运行情况的在线监察和监督数字化,使其具有可追溯性。这是体现“自身硬”和“阳光发改”刚性执行力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
谁都知道,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应用。然而,从“应然”走到“实然”,过程非常坎坷。
按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除涉密事项或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挂起的事项外,所有的权力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必须在“阳光发改”系统中全程公开、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监督。甚至外部申请人递交的有关申请,无论纸质和网上电子文本,也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接收,挂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中流转处理,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承诺时限等在网上办结。
“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和"人情执法"现象发生,使公共权力沦为个别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吉龙强调。
记者注意到,“阳光发改”对权力进行了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优化,加强了对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相互牵制和制约,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特别是把各种流程固化于计算机程序中,使得任何人在使用时都只能按照自己的岗位权限进行操作,既不能越权操作,也不能代替他人操作,并且每一步操作都留下痕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保证了制度执行的力度和刚性。
吉龙告诉记者,在权力分解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在“权力过堂”。把权力一项一项拿出来,所有权力不留边角,先进笼子再规范,多大的震动啊。有的处长说,自己努力工作大半辈子才升到处长职位,过去熟悉的这些行权事权一下子不在手上而到了网上,起初还真有点不习惯。
传统观念的障碍,使得“阳光发改”的建设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权力运行和监察模式,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一些人思想上对权力阳光运行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不能真正关心、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本能地存在抵触或排斥情绪;行为上习惯于原有的权力运行方法。“对新的要求感到不舒服、不自在、不自由,不适应,也不习惯于在监督之下开展工作。”一些工作人员面对“阳光发改”带来的新约束、硬约束,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表示。
针对机关干部思想认识障碍,在动员和部署系统建设工作阶段,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先后24次召开系统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连续5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业务处室的权力清理和内部流程图编制工作逐一“过堂”,确保权力清理到边到角、流程设置科学规范;对推进难度较大的项目如专家库,采取“先进来、后规范”的策略性办法以减小阻力。
在这过程中,吉龙反复强调,必须让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两个观念”,就是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业务工作必须在行政监督下进行。他甚至用严厉的语气在“阳光发改”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诘问干部:你把权力抓在手里不上网,到底想用来干什么?
如果说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是“阳光发改”的总设计师,那么,吉龙就是工程师。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他抓住工作就不放手的硬朗作风,正是由于他和工作团队一道强力推动,党组的蓝图变成了现实。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部分机关干部在与记者座谈时表示,从不方便、不自然、不习惯,到习惯权力规范运行,习惯权力在监督下运行;由无情的电脑彻底代替了有情的人脑,是“阳光发改”带给自己的最深刻的观念变革。
发起问责纳入考评,多种力量倒逼执行力
去年12月31日12时39分15秒,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稽察人员李仁杰通过“阳光发改”督察督办功能,就苏州工业园区一件涉及境外资源开发和大额用汇类投资项目核准的权力事项,对批文盖章环节超时发起“请及时完成盖章环节”的督办,中午1点27分,系统显示出了主办处室工作人员“已完成盖章环节”的回复。整个过程从发起督办到流程节点办结,仅用了48分钟,不到一小时。
“阳光发改”的执行力到底有多大?还是以无锡久保田发动机项目的办件流程监控为例吧。记者在该项目流程页面注意到,系统“留痕”时间显示,2013年3月11日18:03:17工业处结束“拟文核稿”流程,在接下来的办公室“阅核”环节,系统在3月13日10:03:09发现时效异常并自动发起红色预警,提醒流程超时。当天10:03:28,办公室快速反应签发“通过”;10:03:41,陈震宁签发“通过”,送达办公室置文号、排版,再返回到工业处校对,办公室印刷、盖章办结,时间留痕为17:29:48。也就是说,从系统发起提醒报警,到相关处室和环节快速反应办结全流程,仅用了7个小时。
李仁杰告诉记者,“阳光发改”系统突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件,必须按照法定时间和工作规范要求办理。如果出现材料附件不全、不按规定流程办理、超过承诺时限的办件,系统自动进行预报警提醒,稽察人员将及时跟进发起督察督办。
李仁杰说,“阳光发改”系统还可依据程序中设定的绩效评估标准,结合电子监察过程中采集到的各部门业务量、提前办结、超时办结等基础数据,从时效异常、流程异常、内容异常、督办回复及时性等方面,对各处室的绩效定时进行量化评估。而监察室则依据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估结果,每月对相关处室进行点名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突出的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时间节点和责任环节的有效制约,使得提高工作效率成为了各处室的首要任务。
吉龙多次这样强调,通报和整改,目的不是为了出丑,而是为了促进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
因为所有行权、事权的运行流程固化在“阳光发改”系统中运行,并且全程留痕,因此具有可追溯性,为监察部门进行绩效评价留下了充分的依据。在2012年年度考评中,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将“阳光发改”自动生成的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人事考评、年终评优的依据,人人都心服口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室主任吴建鹏告诉记者,过去,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对制度的执行缺乏有效保证和监督,对制度执行的效果缺乏科学评估,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缺乏有力惩戒,有的制度甚至被“人情”和各种“潜规则”所替代,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而“阳光发改”的运行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吴建鹏说:“变传统的以人为主的弹性监督为运用电子网络技术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实时、同步、全程监督,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排除了人为干扰,监督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监督外延不留边角,从更高立意锻造执行力
“专家您好,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会定于2013年2月20日举行,邀请您担任评审专家,20日上午8:30报到,评审时间为1天,请您准时参加,并于半小时内回复姓名、电话予以确认。”这是今年2月19日中午12时05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高新技术处就一个项目的评审,通过“阳光发改”系统,向由系统项目专家库2495名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的40名评审专家自动发出的一条手机短信。
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较为集中,尤其是涉及项目、资金、竞争性评审,容易发生权力寻租现象。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发展改革部门最重要的具体权力之一,更容易发生问题,甚至滋生腐败。特别是项目前期评估、审批、核准,中期的稽察,后期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关键环节,自由裁量权较大,客观上为权力寻租预留了空间。
在对“阳光发改”系统进行顶层设计时,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整合各处室已有的专家资源,建立了全委统一的咨询委员评审专家库,整个项目评审过程包括专家随机抽取、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并对专家评审行为进行监控和后评估。系统通知参评的专家有没有到场,系统会进行自动统计;若干次不到场,系统就依据程序设定自动将专家姓名从专家库中删除,形成了评审专家的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减少和规范了审批、核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了项目评审工作的规范化。
“相比于其他平台的建设,专家库的立意,更为深远。”吴建鹏强调,它释放的信息是,我们的决策不再是经验主义,而是必须引入“外脑”科学决策。从过去的经验型决策,到今天包括专家在内的所有决策者都在同一法定环境下规范行权,“阳光发改”的权力运行轨迹已然指向了一个更高的境界。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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