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全面提高中央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财政部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施步骤是:先选择一批试点部门和单位,试验运行票据系统。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到其他用票部门和单位,最终实现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根据通知,凡在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办理《财政票据领购(用)证》,并领用财政票据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应按照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通过票据系统用票、管票。票据系统提供两种运行模式:在线模式和离线模式。试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票据系统运行模式。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是适应信息化发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既有利于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提高单位业务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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