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13日电(索有为 粤检宣)记者15日从广东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检方自2008年共办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逾3000件。
据悉,广东检方自2008年以来,在食品药品产品安全领域,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1516件3419人,起诉1593件3559人;在环境资源领域,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1084件1445人,起诉1329件1737人;在社会管理领域,批准逮捕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9件15人,起诉7件18人;批准逮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67件121人,起诉75件121人。
广东检方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2010年3月,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环保办巡查执法队长赖国良在查处蔡永强无证经营的硫酸铜厂污染环境案件中,明知蔡永强大量购进硫酸铜水提炼铜粉,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已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却没有及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清远检方遂对其立案侦查,赖国良后被清城区法院以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另外,佛山威极公司、陈裕华、何理文在生产酱油类产品中掺入不符合酱油生产行业标准的非食用原料,销售金额人民币164万多元,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人民币92万余元。高明区检察院依法监督高明区质监局尽快将案件移送警方,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广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永绿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查获刘永绿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约上亿条,刘永绿于2012年5月被广州检方批准逮捕。天河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永绿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广东省检察院称,该院从4月至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维护民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并深挖一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据悉,广东检方将以查办职务犯罪为重点,通过走访、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帐和案卷、情况通报等方式,对近年来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对于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违法情形的,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警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警方对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
广东检方还表示,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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