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宜阳县法院,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庭审结束后看望受害人家属,并亲吻了孩子 |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
半年前,荥阳市一名在路边哭泣的3岁孩童被一对夫妻拐卖。5月13日上午,宜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拐卖儿童的夫妇以及买孩子的人均被判刑。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乔良/文 记者 袁晓强/图
现场
拐卖3岁童
一对夫妻被重判
2012年11月13日下午3点左右,荥阳人王秀霞和丈夫马俊强开车沿安虎线由东向西行驶,准备去宜阳打工。途经宜阳县张午乡某村时,发现一名3岁左右的小孩毛毛(化名)在公路旁哭泣。36岁的王秀霞让丈夫掉转车头,来到小孩身边,他们将孩子抱到了车上。
面包车从宜阳返回荥阳。孩子养了两天后,本想收养,但公公婆婆都不同意,于是他们通过中间人王继高(另案处理),将孩子卖给了宜阳县的杨书深,王秀霞和马俊强分到了6万元。
宜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秀霞、马俊强将暂时脱离监管的3岁幼儿抱走的行为,与捡拾、拐骗儿童有明显差别,属偷盗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从重情节。昨天上午,法院当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秀霞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判处马俊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表态
“从源头上打击,铲除买方市场”
昨天上午,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买方杨书深,他因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宜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王继高说孩子的父母在闹离婚,孩子没人养。”法庭上,60岁的杨书深说。
张立勇介绍,在拐卖儿童案件中,有1/3的孩子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有的是生活困苦,有的则直接把生孩子卖当成赚钱的工具。
“之前买孩子的一方很少受到处罚,因为各种原因以罚代刑比较多,这种包容实际上是在纵容犯罪。”张立勇表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禁不止,与打击买方市场不力有重要关系。
“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市场的土壤。”张立勇说,对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应该像打击受贿罪一样,不但要严惩受贿者,还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拐卖儿童是一个地方愚昧、落后的表现,法院要从源头上多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铲除买方市场,让拐卖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追访
3岁童为何脱离监管在路边哭泣
半年前,3岁的毛毛为何会独自出现在公路边?昨天上午,毛毛的奶奶告诉记者,当时毛毛的爸爸妈妈去厦门打工,她和老伴儿在家照顾孩子。“那天下午,孩子的爷爷去公路边打工,孩子非要跟着去,爷爷把孩子送回来给我,当时我正在和别人聊天没注意到孩子,结果他又去公路边找爷爷了。”
毛毛的奶奶说,后来有人提醒她孩子去找爷爷了,她赶紧去找孩子,结果却被告知孩子上了一辆面包车。一家人一直寻找到当天夜里也没找到毛毛,赶紧通知远在厦门打工的儿子儿媳。
2012年12月13日,村支书通知毛毛的家人去宜阳,救出孩子。仅仅隔了一个月,毛毛已经不认识奶奶和妈妈了。“回来后一个星期都没有喊一声妈妈。”回想起儿子丢失,刘女士忍不住眼圈又红了,“这个孩子喜欢吃零食,喜欢坐车,又不认生,出去打工前给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比较少。”
测试
被拐的孩子
现在安全意识提高了
庭审结束后,张立勇看望了毛毛一家人,并给毛毛送了图书和玩具。
3岁半的毛毛依偎在妈妈怀里。时隔半年后,毛毛的安全教育课补上了吗?经刘女士同意,记者现场对毛毛进行了一次测试。
考虑到已经是中午时间,孩子可能比较饿了,今报记者拿出两个油桃递到毛毛眼前。“这个桃子可甜了,阿姨都洗干净了,送给你吃吧。”
毛毛伸出了胖嘟嘟的小手。记者套近乎成功。
“宝宝,你不是喜欢坐车吗?阿姨的车就在外面呢,阿姨带你去坐车吧?外面还有警车呢,阿姨带你去看警车好不好?”记者准备“投其所好”。
让记者欣慰的是,毛毛这次并未答应,而且不管记者如何劝说,他都不肯和记者一起出去。
“孩子找回来以后,我和他爸爸就带着他一起去打工,在打工的地方送他上幼儿园。平时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比原来多了,主要是教他不要一个人到处乱走,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上陌生人的车。”刘女士说,像他们这样夫妻俩在外面打工,把孩子交给老人看的情况在他们那个地方很多。
“被拐卖的孩子有的被卖给别人收养,还有的被胁迫从事盗窃等犯罪行为,给家庭造成的痛苦无法计算,有些甚至家破人亡。”张立勇说,对待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们不仅要照顾他们的生活,还得有防拐防骗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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